【導語】:成都居民1次或多次,將1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均只能新增購買1套住房資格。居民將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不認定為無房家庭。
成都單身將唯一住房提供給保障性住房后還能給購房資格嗎?
答:居民1次或多次,將1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均只能新增購買1套住房資格。居民將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不認定為無房家庭。
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購區域取得新增購買1套住房資格如何理解?
答:可在出租住房所在區(市)縣對應的限購區域新增購買1套住房資格。例如居民將名下位于武侯區的住房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后,可取得除高新南區外全市所有區域新增購買1套住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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