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前,民政廳和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將為全省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補貼按不低于2022年6月各地城鄉低保標準的20%予以發放,7月底前發放到位。
四川省民政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財政局:
為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財政部關于扎實穩住經濟大盤、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關要求,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實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家庭和人員,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落實好低保邊緣家庭重病重殘人員“單人?!闭?。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按不低于2022年6月各地城鄉低保標準的20%予以發放,7月底前發放到位。受疫情災情影響嚴重地區可為臨時生活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合理調整全省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標準低限。促進有勞動條件的救助對象務工就業,對因家庭成員就業導致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家庭,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漸退期。密切關注物價變動情況,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時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二、適度擴大臨時救助覆蓋范圍。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加大對生活困難未就業大學生等青年的救助幫扶力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臨時救助等相應幫扶措施。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脫貧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根據需要直接給予臨時救助。臨時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月標準的1倍、不超過6倍。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水平。
三、鞏固提升低收入人口預警能力。拓展省級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支撐平臺功能,加強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數據比對分析。推動市(州)建成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平臺,縣(市、區)全面推廣應用,形成縱向部省市縣聯通、橫向相關部門共享的立體監測預警體系。強化對低收入人口的監測預警和救助幫扶,對發現的困難群眾及時干預、精準救助、綜合幫扶。充分利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對部監測預警信息逐一調查核實,根據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程度和困難類型精準施策,針對性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急難救助或慈善力量幫扶。
四、持續加強主動發現機制建設。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積極組織動員基層干部、村級組織、社區網格員、社會救助協理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通過走訪摸排、電話了解、微信聯系等方式,全面了解轄區內受疫情災情影響困難群眾生活狀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重點關注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低保邊緣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暫不符合低保條件但存在一定困難的群眾以及經救助后自身發展能力仍不足的困難群眾。進一步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等困難群眾咨詢求助渠道,加強熱線值守,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群眾關切,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五、優化簡化社會救助政策程序。統籌使用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救助政策措施,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綜合考慮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實際情況,簡化優化救助程序,對低保、特困人員的申請可不再進行民主評議,對能通過經濟狀況核對獲取相關材料的可不再進行入戶調查。對在非戶籍地因疫情等影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眾,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綜合考慮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實際等情況,全面落實臨時救助“先行救助”、“分級審批”等政策規定,合理設定鄉鎮(街道)審批額度,適當提高中高風險區域鄉鎮(街道)備用金下撥額度和審批額度,疫情嚴重地區可由社區(村)直接實施臨時救助。積極應用“天府救助通”、核對信息系統、手機APP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社會救助全流程線上辦理、無紙化辦理、“省內通辦”,減少人群聚集,降低感染風險,提高辦理效率。
六、探索完善社會救助服務方式。針對困難群眾實際需要,統籌運用發放實物、現金和提供服務等方式,實施分類化、差異化救助幫扶。疫情防控期間,要積極幫助遇困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妥善解決外來滯留人員用餐、住宿等問題。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走訪探視和照料服務,督促照料服務人員認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務協議。鼓勵、支持慈善組織、志愿者、專業社會工作者等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救助,為困難群眾提供物資捐贈、生活照料、心理疏導、送醫護理等多樣化服務。鼓勵各地按規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提供救助服務。鼓勵、引導慈善組織設立社會救助項目,進一步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的有效銜接。
七、從嚴強化社會救助監督管理。嚴格按照資金管理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用途,規范使用范圍和發放方式,強化資金監管,嚴禁擅自擴大資金支出范圍,嚴禁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截留、滯留救助資金,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嚴格落實“一卡通”管理要求,救助金原則上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確保資金發放安全、足額、及時、快捷。全面整改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審計發現問題,深入開展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專項行動。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及時發現問題并堵住資金監管漏洞,加強風險防控,確保資金精準使用。建立完善容錯糾錯機制,激勵黨員干部擔當作為。
各地要充分認識當前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底線意識,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要管好用好各級財政安排的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確保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等各項救助待遇及時足額兌現。要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協調機制作用,強化部門協調配合、政策銜接和資源統籌,形成救助合力。加強政策宣傳,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群眾對救助政策的知曉度。各地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納入2022年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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