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雙流區人才認定標準來了,包括Ⅰ類人才、II類人才、Ⅲ類人才、IV類人才,人才認定標準按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認定。
成都市雙流區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
目錄
一、Ⅰ類人才
(一)入選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A類且在成都市雙流區創新創業的人才。
(二)曾在六類500強或同等級別企業擔任副總以上高管、首席技術官(技術帶頭人>、首席運營官或同等級別,且在成都市雙流區創辦企業的人才。
(三)省、市認定的獨角獸企業主要創始人(或董事長或總經理或CEO)。
(四)在成都市雙流區自主創業,為成都市雙流企業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年度研發經費投入1億元以上或年納稅1億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以上)的企業主要創始人(或董事長或總經理或CEO)。
二、II類人才
(一)入選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B類且在成都市雙流區創新創業的人才。
(二)在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和國內雙一流高校獲評教授以上職稱,且在成都市雙流區創辦企業的人才。
(三)省、市認定的準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及已上市(不含新三板)企業主要創始人(或董事長或總經理或CEO)。
(四)近三年在雙流區新注冊的科技創新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己實現產業化且年度銷售收入達到一定規模(5000萬元以上)的科技創新產品的核心研發人員(每項不超過3人)。
(五)在成都市雙流區自主創業,為成都市雙流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較大貢獻(年度研發經費投入5000萬元以上或年納稅5000萬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科技創新型企業主要創始人(或董事長或總經理或CEO)。
三、Ⅲ 類人才
(一)入選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C類且在成都市雙流區創新創業的人才。
(二)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主要創始人(或董事長或總經理或CEO)。
(三)近三年在雙流區新注冊的科技創新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已實現產業化且年度銷售收入達到一定規模(3000萬元以上)的科技創新產品的核心研發人員(每項不超過3人)。
(四)在雙流區自主創業,為雙流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一定貢獻(年度研發經費投入1000萬元以上或年納稅2000萬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以上)的科技創新型企業主要創始人(或董事長或總經理或CEO)。
四、IV類人才
入選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D類且在成都市雙流區創新創業的人才。
五、其他
(一)賦予區內各產業功能區的高品質科創空間人才舉薦評審權,按其引進創新團隊數量、科技成果轉化效果,給予每年最多10個自主評選名額,并經區人才和人事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二)建立航空經濟、城市規劃等雙流急需人才特殊舉薦制度,可由主管部門、園區管委會向區人才和人事工作領導小組舉薦。
(三)在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范圍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才參照高新區認定標準執行。
(四)對上述分類未涵蓋的,在成都市雙流區作出較大才,可經區人才和人事工作領導小組認定(根據細則》為I、l、III、IV類同等人才。
(五)《成都市雙流區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根據人才供求情況適時更新。
(六)以上人才所在企業須納入雙流區屬地人才統計監測范圍。
(七)上述人才認定標準按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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