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試行)解讀來了,調整住房套數認定范圍,開展再交易住房貸款,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試行)解讀
為進一步做深做實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在德眉資購房、向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同城化公積金貸款”)業務,簡化合作項目申請資料,提升繳存職工獲得感,結合前期實踐經驗,對同城化公積金貸款部分規定進行優化調整,并整合形成《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試行)》,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一)調整住房套數認定范圍
將“認房套數”范圍調整為繳存職工在購房所在地的住房。
(二)開展再交易住房貸款
為了滿足繳存職工購房貸款需求,繳存職工購買當地再交易住房也可以申請同城化公積金貸款。同時,對再交易住房的價值按住房所在地住建部門確認的網簽備案合同價款、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住房價值兩者中的最低值認定并計算貸款額度。
(三)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將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同城化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從30%調整為20%;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同城化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從40%調整為30%。
解讀機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業務管理部
解讀人:陳江璐
聯系方式:(028)86279619 (028)12329
相關文件: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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