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日前,雙流區印發《雙流區貫徹落實成都市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政策匯總。
日前,雙流區印發《雙流區貫徹落實成都市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深入貫徹中央、省市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市促進服務業恢復發展、工業平穩增長、抓項目促投資等惠企助企政策,推動成都市《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強化普惠性和行業性措施兌現落實,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提振信心、穩定預期,促進全區經濟穩定增長。
《實施意見》共計50條政策措施,涵蓋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促進工業企業擴能增產、促進服務業企業提升規模、促進批零住餐企業擴大銷售、支持房地產企業去庫存、鼓勵擴大有效投資、加強企業要素保障、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8個方面,涉及事關區域經濟發展的方方面面。
具體如下↓
一、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1、在雙流區范圍內依法合規承租區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對生產經營暫時有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非國有中型企業,以及勞動力密集、社會效益高的民生領域非國有中型企業,2022年減免3個月房租;對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若承租的上述房產位于2022年依據國家標準被劃定為疫情中高風險區所在鎮(街道)范圍內的,2022年減免6個月房租,其他區域減免3個月房租。2022年實際租期小于應減免租期的,按實際租期進行減免。對減免房租的國有房屋業主,落實國家和省市繼續免征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政策。[責任單位:區國資金融局、區稅務局]
2、落實國家降低企業社保負擔,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稅務局]
3、落實國家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對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稅法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新科局、區商務局、區文體旅游局]
4、落實擴大“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繼續落實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落實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落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落實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規定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落實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政策,增量留抵稅額足額退還。[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級各部門]
5、充分發揮普惠金融政策優勢,深化銀擔合作,引導融資擔保機構和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落實將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并入支農支小再貸款管理,根據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的實際需求,按照現行再貸款管理規定,合理提供支農支小再貸款支持。1年期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至2%。[責任單位:區國資金融局、人行雙流支行]
二、促迸工業企業擴能增產
6、對2021年產值在500億元以上(含),且2022年1—6月同比增速在10%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超過10%的部分按每1000萬元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350萬元。[責任單位:區新科局]
7、對2021年產值在300億元(含)—500億元,且2022年16月同比增速在30%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超過30%的部分按每1000萬元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350萬元。[責任單位:區新科局]
8、對2021年產值在100億元(含)—300億元,且2022年1—6月同比增速在10%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超過10%的部分按每1000萬元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區新科局]
9、對2021年產值在100億元以下,且2022年1—6月同比正增長的規上工業企業,凈增部分按每500萬元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區新科局]
10、鼓勵增加值率高的規上工業企業多做貢獻,根據企業增加值率(以最新為準)分為3個檔次,分別對符合以上獎勵條款的企業按基礎標準和上限乘以系數,增加值率在20%以下的系數為1.0,增加值率20%(含)—40%的系數為1.5,增加值率40%(含)以上的系數為2.0。[責任單位:區新科局]
三、促進服務業企業提升規模
(一)鼓勵道路運輸企業提升規模
11、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達4.4億元(含)且同比增速實現正增長的道路運輸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6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營收增速每提高5%,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2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1.1億元(含)—4.4億元且同比增速達30%的道路運輸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營收增速每提高5%,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40萬元。[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3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0.8億元(含)—1.1億元且同比增速達15%的道路運輸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營收增速每提高5%,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2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4、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0.5億元(含)—0.8億元且同比增速達70%的道路運輸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營收增速每提高5%,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2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二)鼓勵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企業提升規模
15、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2億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達到20%(含)—40%、40%(含)—60 %、60 %(含) —80 %、80%(含)一100%、100%(含)以上的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業規上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航空經濟區管委會]
16、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1.6億元(含)—2億元且同比增速達100%(含)以上的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航空經濟區管委會]
17、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0.6億元(含)—1.6億元且同比增速達100%(含)以上的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航空經濟區管委會]
(三)鼓勵裝卸搬運倉儲企業提升規模
18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達20%(含)—30%、30%(含)以上的裝卸搬運倉儲業規上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25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航空經濟區管委會]
19、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3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同比增速達20%(含)以上的裝卸搬運倉儲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2萬元獎勵。[責任單位:航空經濟區管委會]
20、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2600萬元(含)—3000萬元且同比增速達20%(含)以上的裝卸搬運倉儲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6萬元獎勵。[責任單位:航空經濟區管委會]
(四)鼓勵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企業提升規模
21、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1.5億元(含)以上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規上企業,同比增速達10%(含)—25%,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同比增速達25%(含)—40%,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5萬元獎勵;同比增速達40%(含)及以上,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新科局]
(五)鼓勵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提升規模
22、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3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達30%(含)以上的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規上企業,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每增加200萬元,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3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新科局]
(六)鼓勵租賃和商務服務企業提升規模
23、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1億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20%(含)以上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增速每提高5個百分點,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24、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2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達10%(含)以上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增速每提高5個百分點,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七)鼓勵文體娛樂企業提升規模
25、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達15%(含)—25%、25%(含)—35%、35%(含)以上的文體娛樂業規上企業,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
26、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達1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達35%(含)以上的文體娛樂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
27、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達500萬元且同比增速達200%(含)以上的文體娛樂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
(八)鼓勵居民服務企業提升規模
28、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達4000萬元且同比增速達20%的居民服務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營收增速每增加5%再獎勵1萬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29、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一4000萬元且同比增速達20%的居民服務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4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營收增速每增加5%再獎勵1萬元,最高不超過8萬元。[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30、對2022年1—5月營業收入650萬元(含)—1000萬元且同比增速達20%的居民服務業規上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3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營收增速每增加5%再獎勵1萬元,最高不超過8萬元。[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四、促進批零住餐企業大銷售
(一)支持批發企業擴大銷售
31、對2022年16月銷售額達10億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較1—4月同比增速提高5(含)—10個、10(含】一15個、15[含)個以上百分點的限上批發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7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32、對2022年16月銷售額達5億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較1—4月同比增速提高10(含)一15個、15(含)一20個、20(含)個以上百分點的限上批發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7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33、鼓勵批發企業擴大零售業務,自2022年5月起,零售額達500萬元以上且較上月環比增長的限上批發企業,零售額每提升100萬元,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2萬元獎勵;新開展零售業務且納統零售額達100萬元的限上批發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萬元獎勵,納統零售額每上漲100萬元,再給予1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二)支持零售業企業擴大銷售
34、對2022年1—6月銷售額達10億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較1—4月同比增速提高2(含)—4個、4(含)-6個、6(含]個以上百分點,或2022年1—6月累計銷售額較上年同期增長5(含)—8個、8(含)—12個、12(含)個以上百分點的限上零售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0萬元、20萬元、4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35、對2022年1—6月銷售額達2億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較1—4月同比增速提高5(含)—10個、10(含)一15個、15(含)個以上百分點,或2022年16月累計銷售額較上年同期增長5(含)一10個、10(含)一15個、15(含)個以上百分點的限上零售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6對限上汽車銷售企業,在2022年5月1日至2月31日期間,以上年度同月銷售臺數的50%為基數(無上年同期數的,以當月銷量的50%為基數),當月高于基數的銷售臺數部分,單臺開票價格在10萬元(含)以內的,給予企業每臺車1000元補助;20萬元(含]以內的給予企業2000元/臺補助;20萬元以上的給予企業3000元/臺補助。[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三)支持住宿企業恢復發展
37、對2022年1—6月營業額達5000萬元(含)且同比增速達15%(含)以上的限上住宿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
(四)支持餐飲企業恢復發展
38、對2022年1—6月營業額達3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較1—4月同比增速提高5(含)—10個、10(含)一15個、15(含)個以上百分點的限上餐飲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7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39、對2022年16月營業額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較1—4月同比增速提高10(含)—20個、20(含)—30個、30(含)個以上百分點的限上餐飲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7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五、支持房地產企業去庫存
40、對2022年5月—12月實施車位去庫存的開發項目,每季度銷售車位申報入庫達1萬平方米—3萬平方米(含)的,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5萬元獎勵;3萬平方米—5萬平方米(含)的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5萬平方米以上的給予企業主要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住建交通局]
六、鼓勵打大有效投資
41、農業、工業、服務業項目在簽訂國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90日內開工建設的,給予項目建設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新科局、區商務局]
42、對2022年每季度新納入統計庫的社會投資項目(不含房地產項目),立項備案計劃總投資在500萬元(含)—1000萬元、1000萬元(含)—5000萬元、5000萬元(含)—1億元、1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項目建設管理團隊1萬元、3萬元、5萬元、7萬元獎勵。[責任單位:項目牽頭責任單位]
43、對2022年每季度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2億元、2億元(含)—5億元、5億元(含)以上的社會投資項目,分別給予項目建設管理團隊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項目牽頭責任單位]
七、加強企業要素保障
44、落實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按程序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鼓勵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保障納入規劃的重大項目土地供應,實行產業用地“標準地”出讓。[責任單位: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級各部門]
45、引導企業用好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分時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對超過國家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用能單位嚴格執行懲罰性電價。對采取夜間錯峰用電的市場主體,享受低谷電價中的最低電價優惠。將納入規劃的新型電池、電解水制氫、光伏等綠色高載能產業和重點優勢企業納入全水電交易,對暫未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責任單位:區新科局、區級各部門]
46、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重點工業企業輸送勞動者,且勞動者在相應企業連續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標準發放職業介紹服務補助;中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或中小微企業吸納已登記的靈活從業人員就業,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個月,按1000元/人及以上的標準給予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八、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
47、區級相關責任單位做好審核認定、申報受理、資金撥付等兌現落實準備工作,確保對市場主體的減稅降費和資金獎補及時兌現、應兌盡兌。完善助企惠企政策措施咨詢申報、反饋查詢、投訴處理專項通道,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受理、及時審核、按時兌現;非實質性申請材料不全的,采取“容缺受理”“以函代證”方式辦理。擴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報即享”范圍,進一步提高政策兌現時效。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實行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制度。[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各部門]
48、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措施,市場主體受疫情影響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巿場監管部門不予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市場主體,可以證明是受疫情影響的,主動協助辦理信用修復。[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發改局]
九、附則
49、本實施意見所涉獎勵、補助等均為稅前。獎補到企業主要管理團隊、項目建設管理團隊的,若管理團隊無法享受,可獎補至企業。國家、省、市有其他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的,雙流區遵照執行。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取高不重復”最大力度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50、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條款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本實施意見由成都市雙流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相關責任單位負責解釋,各責任單位根據工作實際負責落實并制定具體細則。
附件:雙流區助企惠企政策服務專項通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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