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注意啦,都江堰市貫徹落實成都市《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政策措施》實施辦法來了,包括房租減免、社保緩繳。
都江堰市貫徹落實成都市《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政策措施》實施辦法
一、降低中小微市場主體經營成本
01減免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房租
對符合條件的非國有中型企業,以及勞動力密集、社會效益高的民生領域非國有中型企業,2022年減免3個月房租;
對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若承租的上述房產位于2022年依據國家標準被劃定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2022年減免6個月房租,其他區域減免3個月房租。
02.落實國家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
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業保險用人單位繳費率按0.6%執行,職工個人繳費率按0.4%執行;工傷保險費率在現行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規定基礎上下調50%。
03.落實國家稅收扣除和減免政策
1.落實國家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單位價值500方元以上的設備器具,可享受稅前扣除或結轉中扣除。
2.落實國家普惠性稅收減免擴圍。落實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落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或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落實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規定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落實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政策,增量留抵稅額足額退還。
二、支持工業企業穩定發展
04.支持工業企業健康成長穩定發展
1.支持工業中小企業成長。對列入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培育名單的,按不超過全年固定資產投資或信息化投資的12%給予最高120萬元補貼。對新獲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國家“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2.支持工業企業穩產增產。對年度營收首次突破10億元(含) 、30億元(含)、50億元(含) 、100億元(含)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
3.降低工業企業標準化廠房使用成本。自達到所在產業功能區畝均稅收要求次年起,可以連續3年按每月6元/平方米給予承租人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年/戶的租金補貼。
05.落實國家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06.落實國家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
將2021年第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時間從市場主體依法辦理納稅申報日起算)。
三、強化服務業企業幫扶激勵
07.降低服務業企業經營成本
2022年對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大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和60%返還。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如實施封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導致臨時停業的,經認定給予1個月房租50%的補貼。
08.支持服務業企業上規模上臺階
支持服務業企業上規模上臺階。對2022年新增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批發、零售、住宿、
餐飲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限額以上商貿企業2022年度零售額同比增速高于全市且規模達到10億元(含)、20億元(含) 、50億元(含)、100億元(含) 、200億元(含)、500億元(含),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o萬元、150萬元、200萬元、300方元一次性獎勵。
09.加強對服務業細分行業幫扶
1.積極幫扶餐飲零售行業。對餐飲、零售、外賣配送、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和屬于應檢盡檢人員范圍的酒店企業員工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給予檢測費用全額補貼。在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允許臨街店鋪在劃定區域內開展外擺經營活動。在周末和法定節假日期間,允許商貿企業(門店)在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和交通安全情況下設置門店外擺位。
2.支持交通運輸物流企業業務增長。落實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政策。落實國家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政策。
3.夯實文旅和會展行業恢復基礎。繼續落實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暫退比例為80%。對參加國家級旅游商品大賽并獲得一等獎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獎勵。對新評為成都市“文旅消費新業態示范區”“文旅消費新業態示范項目”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200萬元、50萬元補貼。對國家4A級以上旅游景區新(改)建停車場、游客中心、游步道等,按照投入資金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貼。對疫情期間舉辦符合條件的線上展會項目的都江堰會展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對開展會展專業技能提升等培訓項目的會展行業協會,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補貼。
四、促進外貿企業更好發展
10.實施外貿企業保費補貼
對在都江堰市登記注冊,經成都海關驗證有上年度出口實績的小微企業、跨境電商企業購買出口信用保險給予100%保費補貼,對都江堰市從事跨境電商物流運輸并提供延付運費服務的企業給予90%保費補貼,對年度出口額3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按不高于實際支付保費50%進行補貼。每家企業保費補貼合計不超過200萬元。
五、支持市場主體擴大項目投資
11.加強項目要素保障
加強項目要素保障。對國家和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十四五”規劃確定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提前到2022年開工的,加大資金配套和要素保障統籌力度。
12.支持企業增加投資
支持企業增加投資。對符合條件的新引進協議投資1億元以上且在本年內開工的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入的3%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按照規定資產投入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貼。
六、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
13.落實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
落實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從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符合條件的普惠小微貸款,按余額增量提供激勵資金,資金按季度審批發放。合理提供支農支小再貸款支持,1年期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至2%。
14、加大企業融資上市支持力度
1.加強企業外部增信。深入推進“蓉易貸”普惠信貸工程,提升“蓉易貸”普惠信貸規模。
2.支持企業直接融資。對擬在滬深北交易所上市的都江堰市企業,上市申請被證監會受理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首發上市的企業,按實際募資凈額(扣除發行費用)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350萬元獎勵。對非上市企業直接融資單筆(同一個批復文件)融資凈額(扣除發行費用)達3000萬元以上的,每筆獎勵10萬元,單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七、加強企業要素保障
15.加大企業關鍵要素保障力度
1.保障用地需求。保障納入規劃的重大項目土地供應,實行產業用地“標準地”出讓。
2.強化用能保障。對采取夜間錯峰用電的市場主體,享受低谷電價中的最低電價優惠。將納入規劃的綠色高載能產業和重點優勢企業納入全水電交易,對暫未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16.優化企業用工服務
優化企業用工服務。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重點工業企業輸送勞動者,且勞動者在相應企業連續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標準發放職業介紹服務補助;
中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或中小微企業吸納已登記的靈活從業人員就業,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個月,按1000元/人及以上的標準給予就業補貼。
八、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
17.落實落細國家助企惠企政策
落實落細國家助企惠企政策。綜合運用紓困減負、激活增效等政策工具,強化普惠性和行業性措施兌現落實,確保有效傳導至市場主體。
18.完善政務服務機制
完善政務服務機制。非實質性申請材料不全的,采取“容缺受理”“以函代證” 方式辦理。大力推廣應用“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業”智能服務平臺,擴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報即享”范圍。實行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制度。
19.幫助企業信用修復
幫助企業信用修復。企業一般失信行為公示期滿后,只需在線提交信用修復申請即可辦理;對企業申請修復較重失信行為的,免費進行在線信用培訓、免費提供信用報告。
20.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
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全面排查梳理拖欠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工程款、物資采購款、保證金等逾期賬款,建立賬款臺賬和清償計劃,明確償還時限和金額,每月實施清欠工作調度,為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發展營造更好環境。
國家和省有其他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取高不重復”最大力度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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