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購房順位是指對于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按順位復核購房資格,有第一順位、第二順位、第三順位,第四順位。
2021年8月5日成都市正式出臺根據《關于加強贈與管理和優化購房資格復核順位相關事宜的通知》
對于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按以下順位復核購房資格:
第一順位: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二是落戶在項目所在區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第二順位: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第三順位:落戶在項目所在區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第四順位:具有項目所在區購房資格。
《通知》規定,文件發布之日(含當日),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意見書的商品住房項目,其購房資格復核按原規定執行;文件發布之后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意見書的商品住房項目,其購房資格復核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相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推薦閱讀:成都剛需購房資格認定2022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購房資格】進行成都購房資格測試、保障性租賃管理服務平臺、購房預審及登記入口、購房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