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年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在成都市未享受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含普通租賃補貼和企業租賃補貼)等。
申請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2)在成都市未享受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含普通租賃補貼和企業租賃補貼)、人才安居;
(3)自有住房所在行政區域不可申請,無房行政區域可申請。
注意:您若符合上述條件,可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天府租賃碼”(以下簡稱租賃碼)。租賃碼是后期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登記的電子憑證。
申請租賃碼需登錄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點擊“住建蓉e辦”,進入“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欄,在“資格申請”界面進行申請。審核通過后取得租賃碼,并顯示當前可租賃的全部行政區域。如系統審核未通過會自動提示未通過原因。
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已取得權屬證書;
(二)無權屬糾紛且無查封限制信息;
(三)符合安全要求,且具備基本入住條件。
居民通過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提出申請,閱知《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權利義務告知書》,簽訂《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承諾書》,承諾出租房屋5年內不上市交易且單次租賃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等內容。因法院判決、繼承等情形造成房屋轉讓的,該套住房仍須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直至5年期滿。
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對房源權屬等數據進行信息比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平臺房源庫管理、公示。房源入庫后,居民信息自動推送至房屋交易部門,居民即可申請在出租房屋所在限購區域取得新增購買一套住房資格。居民一次或多次,將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居民將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不認定為無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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