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日,樂山人社印發了《關于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十五條措施》,其中有提到關于外出務工補貼的相關信息。
穩定外出務工規模
(一)推進轉移輸出。
健全有組織勞務輸出工作機制,將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作為優先保障對象,為外出務工提供便利出行服務。加大勞務輸出支持力度,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組織脫貧人口到企業就業,并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按300元/人的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脫貧人口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以外就業,按縣外省內300元/人、省外4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對跨省就業的脫貧人口適當安排一次性鐵路、公路和水運(路)交通補助,由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列支,具體標準由各區縣結合實際進行明確。
(二)促進穩定就業。
企業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吸納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培訓補貼等政策。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村電商等其他依法登記的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脫貧人口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吸納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給予1萬元獎補。
(三)強化勞務協作。
依托東西部勞務協作、川渝勞務協作和省內對口幫扶機制,建立常態化的跨區域崗位信息共享和發布機制。輸出地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按市級不超過5萬元/個/年、縣級不超過3萬元/個/年標準購買勞務工作站服務,適當在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外出較集中的地區設立勞務工作站。輸出地、輸入地要加強協作,精準掌握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狀況,輸出地區縣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按不超過5元/人/年標準,購買三方服務開展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狀況跟蹤、調查并更新實名制臺賬,精準掌握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狀況,幫助失業人員盡快實現就業。農村勞動力輸出地區縣可參照購買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狀況跟蹤、調查和更新服務,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動態跟蹤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狀況、調查并更新農村勞動力實名制登記數據庫。購買勞務工作站服務和購買就業狀況調查服務,所需資金從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對吸納對口幫扶地區脫貧人口就業成效明顯的企業,可參照企業吸納脫貧人口就業標準分別給予對口幫扶企業一次性就業吸納和一次性獎補,所需資金可通過東西部協作機制安排的資金給予支持。
(四)培樹勞務品牌。
市、縣兩級結合市內、縣內資源稟賦、文化特色、產業基礎等優勢,創建、培育、發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規模的勞務品牌,力爭實現“一縣一品”,借助品牌效應擴大勞務輸出規模,提高勞務輸出質量?!笆奈濉逼陂g,全市力爭推薦省級勞務品牌3個,培育市級勞務品牌5個,縣級勞務品牌11個。被認定為市級、縣級的勞務品牌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所需資金分別從市、縣兩級配套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樂山補貼】可獲樂山就業創業補貼匯總、外出務工補貼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