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暫行辦法》中其中提到租賃時長每次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少于1年,最長不超過5年。
《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發布,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其中提到
租賃時長最長不超過5年
合同期限方面,《辦法》指出,每次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少于1年,最長不超過5年。合同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續租,但承租人應提前1個月向運營單位提出續租申請。租賃合同期限內,承租人出現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情形,應當騰退所承租的房屋。騰退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不超過2年的騰退期,騰退期內租金按照市場租金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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