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根據《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中提到
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
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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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實施。
成都為四川省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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