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崇州市梧桐公寓(人才公寓)剩余房源銷售公告來了,登記時間為2022年11月7日9:00至2022年11月27日17:00。
崇州市梧桐公寓(人才公寓)剩余房源銷售公告
成都市崇州市梧桐公寓人才公寓項目已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辦法》(成住建〔2020〕8號)《崇州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實施細則》(崇府辦函〔2021〕13號)有關規定,面向崇州市符合《成都市急需緊缺和高端人才目錄》A、B、C、D、E類人才條件的人才進行租售。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辦法》《崇州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的要求,由崇州市崇中展業投資有限公司組織進行本項目剩余房源的銷售工作?,F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梧桐公寓項目位于崇州市崇陽街道永康東路511號,占地面積約27畝,總建筑面積約6萬平方米,容積率為2.5,建筑密度25%,綠地率35%,銷售清水均價為7860元/㎡、裝修價格為2200元/㎡。本項目剩余房源合計452套,具體房源信息可通過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務網進行查詢。交房時間預計為2022年12月(具體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交付標準為成品房交付。
二、登記事項
(一)銷售對象
本項目剩余房源針對以下對象按批次順序進行銷售:
1. 有安居需求的A、B、C、D、E類人才(取得人才安居資格);
2.因工作調動調入崇州市且家庭在崇州市無自有住房的駐崇單位人員;
3.因工作調動調入崇州市且家庭在崇州市無自有住房的駐崇部隊人員;
4.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及總部企業人才公寓支持條件的重點企業人才和符合住房限購條件的崇州市政府(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急需緊缺人才;
5.符合住房限購條件的畢業3年以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生;
6.符合住房限購條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購房人。
(二)登記流程
1.登記時間:2022年11月7日9:00至2022年11月27日17:00。
2.有安居需求的A、B、C、D、E類人才,需在2022年11月27日(含27日)前取得人才安居資格。請務必于2022年11月17日(24:00時)前,通過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務網提交安居資格申請,并按照要求正確上傳相關人才資格證明材料。2022年11月17日(24:00時)后申請崇州市人才安居資格的人才,無法在本項目租售登記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崇州市人才安居資格,不能報名租購本項目人才公寓。
2.1.報名登記。符合登記報名條件的人才,如有租購意愿,應先通過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進行梧桐公寓租售登記報名(人才安居服務網租售登記報名網址:https://zw.cdzj.chengdu.gov.cn/lottery/talents/accept/index)。
2.2.預約看房。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為避免人員密集增加傳播風險,由崇州市崇中展業投資有限公司根據人才在人才安居服務網租售登記的報名情況,于2022年11月27日前,分批次電話通知預約看房。
2.3.提交資料。人才按照預約時間,攜人才安居資格證明相關材料(詳見附件1)至梧桐公寓銷售中心現場看房,提交人才安居資格證明材料,并初步選擇意向安居方式。
2.4.資格復核。登記報名截止后,由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人才安居資格證明材料復核,并將復核結果、選房順序、選房時間和選房規則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進行公示。
3.因工作調動調入崇州市且家庭在崇州市無自有住房的駐崇單位及駐崇部隊人員如有購買意愿,應先攜帶有關購房資格證明材料(詳見附件2)至成都市崇州市崇陽街道梧桐公寓銷售中心進行提交和初審,初審通過后在人才安居服務網進行登記報名。
4.符合住房限購條件的畢業3年以內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生和符合住房限購條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購房人如有購買意愿,通過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進行梧桐公寓項目購買登記報名(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登記報名網址:https://zw.cdzj.chengdu.gov.cn/lottery/talents/accept/index)。網上登記報名時,須同時上傳有關購房資格證明材料影像文件(詳見附件2)。
(三)購房資格審核
1.審核時間: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
2.按照人才安居相關政策規定,人才安居資格(A、B、C、D、E類人才)初審通過后,相關資格信息須通過人才安居服務網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崇州市住建部門最終確認人才安居資格。
3.購房人提交的資料須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將通過短信發送至購房人報名登記時預留手機號碼。審核通過后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名單將在梧桐公寓銷售中心現場進行公示,公示期一天。
三、購房流程
(一)選房
1.選房時間:購房資格公示結束后,由崇州市崇中展業投資有限公司通過購房人登記報名填寫的電話號碼,采取短信及電話方式通知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分批次開始選房。
2.選房順序。由崇州市崇中展業投資有限公司根據本公告第二條第(一)點所列的六類銷售對象的先后順序組織選房。
2.1資格復核通過的人才(第一類銷售對象),由崇州市崇中展業投資有限公司提前3天通知公開選房。選房順序按照人才類別由高到低依次選房,相同類別的人才以取得安居資格的時間先后順序選房。選房結果實時在項目現場公示,每日選房情況于次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進行公示。通過資格復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時間到場選房的,延至每日最后批次選房,如仍未按通知時間到場選房,視為自動放棄本項目房源租售資格。
2.2如符合住房限購條件的畢業3年以內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生和符合住房限購條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購房人數不高于可選房源總量的120%時,按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登記先后順序選房。如符合住房限購條件的畢業3年以內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生和符合住房限購條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購房人數高于可選房源總量的120%時,該批次的選房順序由崇州市崇中展業投資有限公司負責組織,通過搖號方式確定選房順序。每批次選房結束后,選房結果在現場進行公示,上批次選房結束后,如無房源剩余,則選房結束。
3.特別提示。完成選房后須現場簽訂認購協議,并繳納伍萬元定金,選房最終結果將在本項目銷售中心進行現場公示。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未按通知的選房時間到場選房或選房后未現場簽定認購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本項目房源的購買資格。
(二)簽訂合同
選房結束后,由崇州市崇中展業投資有限公司組織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四、剩余房源
若選房結束后,還有剩余房源,由崇州市崇中展業投資有限公司自行組織,面向符合限購條件的購房者銷售。
五、其他事項
(一)對于符合本項目銷售對象條件,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記時間內報名登記并提交相關購房資格證明材料的購房人,或者登記報名后未按時選取房源的購房人,均視為自動放棄本項目的購房資格。
(二)提交相關購房資格證明材料、選房、簽訂合同等事宜均需登記購房人本人到場,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需委托代理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與被代理人雙方的身份證明材料。
(三)購房人應如實填報和提交購房資格有關證明材料,并授權有關部門及單位對購房資格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對存在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證明材料等行為,一經查實,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臺及市住建部門網站公開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網和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四)本項目銷售從未授權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本項目銷售業務,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違規代理本項目銷售的,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本項目所有信息,均以崇州市崇中展業投資有限公司發出的公告公示為準。
特此公告。
附件:
崇州市崇中展業投資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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