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公積金還貸提取額度為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且首次還貸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已償還的貸款本息,之后還貸提取金額不超過月還款金額×已還款且未申請提取的月數。
提取金額
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且首次還貸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已償還的貸款本息,之后還貸提取金額不超過月還款金額×已還款且未申請提取的月數。提前結清貸款本息的,不超過提前結清的貸款本息金額。
提取頻次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本中心公積金貸款按月直沖還貸)的,應在償還購房貸款滿一個月后申請提取。還貸期間職工提前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結清后五年內可申請每月提取一次。在2021 年 10 月8日前,以提前結清貸款辦理過償還貸款本息提取的職工,不得以該套住房再次辦理還貸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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