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還貸提取公積金可以辦理按月提取哦,詳細的辦理指南來了,包括條件、材料、流程等。
適用對象
實現方式
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可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按月提取協議或協議),通過直沖本息或定額提取的方式實現按月提取還貸。
(一)直沖本息方式
直沖本息適用于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銀行)。
直沖本息是指成都公積金中心按月將當期應償還的公積金貸款本息從繳存職工在成都公積金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當月可用金額中予以抵扣,可用金額不足以抵扣的差額部分再從借款人辦理貸款時約定的委托扣款賬戶(以下簡稱個貸還款賬戶)中補扣。
(二)定額提取方式
定額提取適用于其他個人住房貸款,包括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限資陽民生村鎮銀行)、其他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
定額提取是指成都公積金中心按月將協議約定的每月提取金額(以下簡稱約定提取金額)從繳存職工在成都公積金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當月可用金額中提取到協議約定的本人銀行賬戶(以下簡稱提取收款賬戶):
1.提取收款賬戶。按月提取還貸資金劃轉至繳存職工本人在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開設的正常I類銀行儲蓄賬戶或符合要求的數字人民幣錢包賬戶。其中,償還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商業貸款且持有個貸還款賬戶的繳存職工,提取資金可劃轉至個貸還款賬戶。
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可通過對外公開的《聯網查詢商業貸款信息的銀行列表》查詢。
2.約定提取金額。繳存職工同意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互聯互通方式獲取的貸款總額、貸款期數、還款方式、貸款開始日期、貸款結束日期、剩余貸款本息和商貸基礎利率等信息(不考慮利率調整、利率差等因素),通過成都公積金中心業務系統測算剩余貸款本息金額,并確定約定提取金額。繳存職工對約定提取金額有異議的,需參照本規定第五條第(二)款,線下辦理。
申請條件
繳存職工同時符合下述條件時,可申請辦理按月提取還貸:
(一)在償還貸款期間,且貸款尚未結清,繳存職工是貸款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的配偶。
(二)不存在提取未辦結、預收件登記、司法凍結未解除等情形,未被納入成都公積金中心不良行為登記。
(三)繳存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無其他住房消費提取業務,同一套住房償還貸款本息的提取除外。
(四)沒有尚在履行過程中的《成都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協議》《成都住房公積金定額委托提取協議》(以下統稱“按年委托提取協議”)或按月提取協議。
(五)符合《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等其他相關規定。
申請材料及辦理方式
(一)線上辦理
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申請、核對和確認簽約的相關信息,完成按月提取還貸簽約。
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銀行)的借款人或配偶、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商業貸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可通過線上辦理。
辦理步驟(解約入口也是一樣的哦)





(二)線下辦理
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下述材料原件,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申請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成都公積金中心將留存相關業務材料的電子影像。
1.身份、婚姻證明材料:
(1)繳存職工是主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
(2)繳存職工是共同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主借款人身份證件。
(3)繳存職工非共同借款人,是主借款人配偶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主借款人身份證件、結婚證。
(4)繳存職工非共同借款人,是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配偶身份證件、結婚證、主借款人身份證件。
2.償還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銀行),無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3.償還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限資陽民生村鎮銀行)、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商業貸款的,根據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提供提取收款賬戶。
4.償還其他個人住房貸款的,提供:
(1)借款合同/貸款合同(2017年11月1日后已辦理過還貸提取業務的,以同一套住房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時,可不再提供借款合同/貸款合同);
(2)個貸還款賬戶流水(顯示最近一次扣款記錄);
(3)根據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提供提取收款賬戶;
(4)成都公積金中心將通過銀政通平臺、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等渠道核實貸款真實性。通過銀政通平臺核實的,主借款人需現場簽署授權同意書,其中主借款人屬于成都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的,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線上授權;通過個人征信系統核實的,主借款人需現場簽署征信查詢授權書。
5.繳存職工線下辦理時,如通過互聯互通方式查詢的貸款信息、住房信息和個貸還款賬戶流水等,存在不完整、不準確或繳存職工有異議,或因非合作銀行不能通過互聯互通方式查詢相關信息,影響業務審核和數據確認的,繳存職工應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原件。
6.貸款所購住房在成都公積金中心對外公布的提取互認區域外的,還需提供繳存職工或配偶的戶籍證明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7.臨柜辦理業務的,配偶可代辦,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及結婚證原件。須通過個人征信系統核實貸款真實性的,僅限主借款人可為其配偶代辦。采取直沖本息方式的,繳存職工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辦理委托登記或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后,方可由配偶代辦。
2023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為1年。
政策來源,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鏈接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59/news_dfwj.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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