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重慶公積金是可以在成都貸款購房二手房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申請條件、材料及流程,方便大家進行辦理。
申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滿法定退休年齡,即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等;
(三)申請貸款時,已按下述要求繳存住房公積金:
重慶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為正常;
(四)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等其他形式的公積金貸款余額);
(五)具有經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且為買受人;
(六)首付款金額不低于規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額加上貸款金額應等于住房交易價格;
(七)有較穩定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八)能提供成都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
(九)成都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需提供的資料及份數
(一)買方需提供的資料和份數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戶口簿(首頁和借款申請人本頁、未成年子女頁)原件和2份復印件。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法院判決離婚的生效文書)原件,單身須現場聲明。
4.經住建部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正本,2份原件。
5.所購住房的首付款憑證(經買賣雙方確認的銀行轉賬憑據、銀行現金繳款單、首付款收據、資金監管憑證等)原件,2份復印件。
6.借款申請人在成都公積金中心或貸款銀行的貸款受理網點申請貸款時,可在柜臺打印《個人及家庭房屋登記信息登記》(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7.委托扣款(還款)賬戶:符合所選貸款銀行要求的主借款人的個人借記卡Ι類卡原件和2份復印件。
8.收入相關資料:
(1)單位繳存職工的月收入,原則上以繳存基數為準。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與申報的工作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代繳關系說明等資料佐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2)個人自愿繳存者的月收入,以繳存基數為依據。繳存基數5000元以上的,還需另行提供最近不少于6個月的銀行收入流水、社保參保繳費資料等佐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3)靈活就業繳存人的月收入,提供最近不少于12個月的社保參保繳費資料或所得稅完稅證明、代扣代繳稅憑證,可進一步提供銀行收入流水和租賃合同、合伙協議、股權分紅、進/銷貨單據、經營賬戶銀行流水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4)未繳存公積金的共同申請人的月收入,提供最近不少于12個月的銀行收入流水或社保參保繳費資料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5)如申請組合貸款,則商貸部分所需資料需按貸款銀行要求提供。
9.繳存公積金相關資料:
(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以及異地中心的繳存職工,以及辦理過跨中心轉移接續、需要根據原繳存提取記錄計算貸款額度的繳存職工,需提供對應中心出具的繳存使用證明、附有記賬日期的繳存提取明細的,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注:川渝公積金已經互認互貸,如借款申請人授權成都公積金中心通過“跨省通辦”、住房公積金共享平臺等渠道查詢,且能取得查詢結果的,則不需要自行提供。
10.經成都公積金中心備案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11.成都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二)賣方需提供的資料和份數
1.二代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戶口簿(首頁和產權所有人本頁)原件和2份復印件。
3.所交易住房過戶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和2份復印件。
4.登記機關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不動產登記信息摘要,2份原件(郊縣住房需3份原件)。
5.收款賬戶:符合所選貸款銀行要求的售房人的個人借記卡Ι類卡原件和2份復印件。
6.如擬售住房地址變更,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2份復印件。
7.成都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辦理流程
借款申請人到成都公積金中心或貸款銀行的貸款受理網點填寫書面貸款申請,提交申請資料→貸款受理網點進行受理、調查、初審→成都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查、審批→貸款銀行與借款申請人辦理借款合同簽署等貸款手續→成都公積金中心核準→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貸款銀行通知借款人領取借款合同。
承諾時限
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
特別注意事項:成都公積金中心審批通過后,待貸款銀行通知借款人及售房人(即住房買賣雙方)才能到登記機關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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