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重慶公積金在成都購買一手房辦理材料啦,目前川渝已經實現互認互貸,部分材料只要能查詢到是不用提供的哦。
申請材料
(一)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二)戶口簿(首頁和借款申請人本頁、未成年子女頁)原件和3份復印件。
(三)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法院判決離婚的生效文書)原件,單身須現場聲明。
(四)購房合同正本,3份原件。
(五)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2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六)所購住房的首付款憑證: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和2份復印件。
(七)借款申請人在成都公積金中心或貸款銀行的貸款受理網點申請貸款時,可在柜臺打印《個人及家庭房屋登記信息登記》(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八)委托扣款(還款)賬戶:符合所選擇貸款銀行要求的主借款人的個人借記卡Ι類卡原件和2份復印件。
(九)收入相關資料:
1.單位繳存職工的月收入,原則上以繳存基數為準。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與申報的工作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代繳關系說明等資料佐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2.個人自愿繳存者的月收入,以繳存基數為依據。繳存基數5000元以上的,還需另行提供最近不少于6個月的銀行收入流水、社保參保繳費資料等佐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3.靈活就業繳存人的月收入,提供最近不少于12個月的社保參保繳費資料或所得稅完稅證明、代扣代繳稅憑證,可進一步提供銀行收入流水和租賃合同、合伙協議、股權分紅、進/銷貨單據、經營賬戶銀行流水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4.未繳存公積金的共同申請人的月收入,提供最近不少于12個月的銀行收入流水或社保參保繳費資料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5.如申請組合貸款,則商貸部分所需資料需按貸款銀行要求提供。
(十)繳存公積金相關資料:
異地公積金中心的繳存職工,以及辦理過跨中心轉移接續、需要根據原繳存提取記錄計算貸款額度的繳存職工,需提供對應中心出具的繳存使用證明、附有記賬日期的繳存提取明細的,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注:川渝公積金已經互認互貸,如借款申請人授權成都公積金中心通過“跨省通辦”、住房公積金共享平臺等渠道查詢,且能取得查詢結果的,則不需要自行提供。
(十一)開發商加蓋公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十一)成都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部分業務辦理入口:點擊進入
公積金貸款繳存信息查詢入口:點擊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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