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公積金購房提取指南來啦,包括提取條件、提取材料、提取額度、提取頻次、提取步驟等信息。
提取條件
1、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租賃住房的住房消費行為的,只能就其中一項住房消費行為選擇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注意:自2021年10月8日起,職工申請時近五年內已辦理兩套及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或當前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產權的,不得再申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購房提取。職工在2021年10月8日前已辦理過購房提取的,不得以該套住房再次申請辦理購房提取。
2、同一套住房已經申請了本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可用于支付首付款。
注意:職工辦理了本中心公積金貸款且貸款在2021年10月8日前已受理的,不得以該套住房辦理購房提取支付首付款。
3、職工發生住房消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房屋地址應與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級行政區域一致。
所購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內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4、工作所在地證明應由用人單位出具,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管理印章。
若職工住房公積金由人力資源公司、勞務派遣機構代理繳存的,還應由代理機構出具情況說明,加蓋代理機構公章。
提取業務證明材料原件
1.購買商品住房(含現房):
(1)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
提供購房款發票或收據。通過互聯互通方式能夠查詢確認房屋信息及貸款信息的,無需提供。職工對提取金額有異議或互聯互通無法查詢非配偶共有產權份額的,應提供住建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未取得住建部門備案登記商品房現售合同的:提供住建部門確認的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購房款發票(或含有課稅金額的契稅完稅憑證)。
(2)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外商品住房。提供住建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款發票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及購房款票據,所購住房已抵押給按揭貸款銀行的,還需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住房貸(借)款合同或按揭貸款發放憑證。
2.購買再交易住房(含拍賣住房):
(1)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再交易住房。提供房屋交易過戶后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含有課稅金額的房屋交易契稅完稅憑證或含有課稅金額的增值稅發票或住建部門存量房網簽合同;所購住房已抵押給按揭貸款銀行的,還需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住房貸(借)款合同或按揭貸款發放憑證。通過互聯互通方式能夠查詢確認房屋信息及貸款信息的,職工無需提供相應業務材料。
(2)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外再交易住房。提供房屋交易過戶后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含有課稅金額的房屋交易契稅完稅憑證或含有課稅金額的增值稅發票,所購住房已抵押給按揭貸款銀行的,還需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住房貸(借)款合同或按揭貸款發放憑證。
3.購買政策性住房:
提供住建部門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購房款發票或專用收據。
4.購買征收安置房:
提供房屋征收安置合同(或協議)、被征收房屋權屬證明、購房款發票或專用收據。
5.建造自住住房:
提供規劃和自然資源、住建部門出具的建房批準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筑材料發票)。
6.翻建自住住房:
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或原房屋不動產權證書)、規劃和自然資源、住建部門出具的舊房翻建批準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筑材料發票)。
7.大修自住住房:
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經市住房維修管理部門認證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危險性鑒定為C級或D級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支付維修費用(或購買建筑材料費用發票)。
提取頻次
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含現房)的:
(1)應自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2)未取得住建部門備案登記商品房現售合同的,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3)所購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款發票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購買再交易住房(含拍賣住房):
(1)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2)所購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請前12個月內辦理過購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中有非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12個月后,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購買政策性住房:
應自取得住建部門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購買征收安置房:
應自取得購房款發票或收據后五年內申請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注:職工兩次(含兩次)以上購買同一產權的自住住房,只能就其中一次住房消費行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
1.購買商品住房(含現房):
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且全款購房的不超過總購房款,按揭貸款購房的不超過首付款。
2.購買再交易住房(含拍賣住房):
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且全款購房的不超過總購房款,按揭貸款購房的不超過契稅完稅計稅金額(或住建部門網簽合同記載的住房買賣成交價)減去該套住房按揭貸款金額。
3.購買政策性住房、征收安置房:
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且全款購房的不超過總購房款,按揭貸款購房的不超過首付款。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且不超過實際已支付費用。
5.職工和職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購買同一產權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確產權份額的,提取額度按各自產權份額提取住房公積金,沒有明確份額的平均計提。
提取流程
在成都公積金app及線下服務大廳都可以提取,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線上提取步驟
商品房提取流程
注意:
1、職工婚姻信息與互聯互通查詢不一致的應上傳婚姻關系證明材料,詳情如下:
(1)已婚職工:上傳結婚證原件所有頁,結婚證原件上無配偶身份證信息的還需上傳配偶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2)單身職工:若是離異職工需上傳離婚證原件所有頁或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原件。
2、上傳材料應為原件,需清晰、完整并且有效。
3、傳材料的需轉后臺人工審核。
再交易住房提取流程
溫馨提示:疫情防控需要,成都公積金中心各服務大廳還是采取限量預約辦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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