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公積金新政來了,公積金可以按月提取了,新政執行前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能否提取首付款?答案來了。
成都公積金新政執行前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能否提取首付款?
1、如果是新政執行前(2021年10月8日前)已受理的公積金貸款不能以該套住房辦理購房提取。
2、2021年10月8日后向本中心申請的公積金貸款,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可用于支付該套住房的首付款。
例如:張三賬戶余額8萬元,2021年10月20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公積金賬戶余額中有3萬元用于計算貸款額度,另外的5萬元未用于計算貸款額度。因此,在貸款發放后,張三可申請將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5萬元賬戶余額提取用于支付該套住房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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