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租賃住房保障標準包括面積標準、補貼標準和發放比例,小編還整理了最新的保障房政策。
成都市廉租房與公租房已并軌運行
保障標準
(一)面積標準。
成都市戶籍居民租賃補貼面積為1人戶30平方米,2人戶45平方米,3人戶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戶70平方米,家庭成員按持有成都市戶籍、居住證人數確定補貼人數。外來務工人員、公共服務行業人員和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按個人申請發放,租賃補貼面積為30平方米。
(二)補貼標準。
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保障需求實際,健全保障標準、保障準入條件動態調整機制。自本文件實施的次月起,租賃補貼計發標準按照《成都市租賃補貼計發標準》執行。租賃補貼計發標準隨市場租金水平動態調整,從調整后的次月起執行。
(三)發放比例。
成都市戶籍居民租賃補貼根據困難程度按比例發放。低保對象,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100%執行;年收入4萬元以內(含4萬元)的家庭、年收入2.5萬元以內(含2.5萬元)的單身居民,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70%執行;年收入4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家庭和年收入2.5萬元至3萬元(含3萬元)的單身居民,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60%執行;年收入5萬元至7萬元(含7萬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萬元至3.5萬元(含3.5萬元)的單身居民,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50%執行;年收入7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單身居民,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40%執行;外來務工人員,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30%執行;公共服務行業和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50%執行。
成都市戶籍居民中,低保對象及年收入4萬元以內(含4萬元)的家庭、年收入2.5萬元以內(含2.5萬元)的單身居民,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擁有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或家庭銀行存款、有效證券總額超過購買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總價30%的,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60%執行。
最新政策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成都市住房保障體系,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計劃在“十四五”期間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25萬套(間),其中2021年計劃籌集建設6萬套(間)。
申請對象
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
租金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導,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其中:
(1)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政策并承租產業功能區配套住房的,租金標準按《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成都市產業園區配套住房租賃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執行。
(2)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所在區(市)縣無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租金標準原則上為市場租金的90%。
(3)對產業發展和區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撐作用的企事業單位,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可定向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具體準入條件、租金優惠比例由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確定。
市場租金標準按照市住建局定期發布的《成都市住房市場平均租金水平信息》執行。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可根據屬地實際適當提高租金優惠比例,提高部分所需資金由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承擔。
建設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最大不超過90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以內戶型建筑面積占比原則上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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