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繳存人提取金額不能超過申請時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存儲時間未滿12個月的金額不能提取。租房提取有限額規定。下面就來看看具體詳情。
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提取額度規定:
1、繳存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非銷戶提取的業務,預留賬戶余額不低于 1元。
2、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不包含存儲時間未滿 12個月的金額,以及因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司法部門凍結、繳存人個人未辦結住房公積金業務止付等原因鎖定在賬戶中的余額。
3、繳存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的,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 1340 元、每年提取金額不超過1.6 萬元。
若租房提取限額發生變化,成都公積金中心將相應調整。繳存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時,執行當時的租房提取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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