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1成都集體戶遷出需要什么條件?有哪些材料需要準備?具體的流程是什么?答案來了。
2021成都集體戶遷出(條件+材料+流程)
辦理條件
本人系成都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人員,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本人及直系親屬在成都市擁有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產權的房屋(含未拿到產權證但已經實際入住的按揭購房);
2.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口的;
3.人事檔案已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轉出的。
申請材料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注:
1. 若身份證遺失,可提供駕照、護照、畢業證等有照片的有效證件原件。
2.經辦人非集體戶人員本人的,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集體戶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并由集體戶人員本人在其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簽署"委托***(姓名+身份證號碼)辦理戶口遷出"意見并簽名。
3.在公安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所需其他材料請提前咨詢公安部門并按要求準備。
辦理流程
1.登錄“成都人才公共服務平臺(http://s.rc114.com)-戶口頁借還”填寫網上申請。
2.根據系統提示準備所需材料。
3.持業務辦理所需材料至成都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手續。
4.持業務辦理所需材料到系統指派辦理機構辦理戶口借出手續(戶口頁已獲取的忽略以上四步)。
5.持戶口頁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6.作廢戶口頁自行銷毀(若遷戶不成功1個月內將戶口頁歸還人才中心統一管理)
溫馨提示
1.戶口頁借出后,持戶口頁及公安機關要求的其他遷戶材料至成都市(或成都市內個人房產所在區域)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遷戶。(公安局辦證中心聯系方式詳見《成都市和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聯系方式》)。
2.申請人(經辦人)應當對申請登記的信息、材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如發現申請人(經辦人)所提交信息、材料不實,一經查實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業務申辦過程中有任何疑問,均可進入成都人才公共服務平臺下端 “意見咨詢”欄留言,我們將在1個工作日內回復。
4.如黨組織關系托管在我中心的集體戶人員,戶口遷往我市中心城區合法固定住所時,還應將組織關系轉出到居住地所在基層黨組織。
5.已購房未交房者,請持購房合同至成都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成都市寧夏街136號)進行備案或掃描購房合同發送至郵箱:dab@rc114.com進行備案,郵件標題為“XX(姓名)交房備案”,郵件內容除有購房合同掃描件外還須標注“姓名+身份號碼+交房日期(X年X月X日)+本人聯系電話)。
6.直系親屬含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
常見問題
在服務平臺完成“戶口遷出”申請后戶口即已遷出:人才中心僅提供戶口頁原件用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遷移最終手續由公安局辦證中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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