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日,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5部門《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了關于困難人員培訓生活費補貼。
近日,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5部門《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了關于困難人員培訓生活費補貼。
關于困難人員培訓生活費補貼
明確“五類人員”[脫貧人口(原建檔立卡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培訓,培訓期間給予50元/人·天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繼續實施以工代訓擴圍政策
全市以工代訓擴圍政策按照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充分發揮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效能扎實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21〕46號)的規定執行。詳細如下:
(一)將《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以工代訓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0〕114號)的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延至2021年12月底,年底前受理、審核并完成補貼發放,各級經辦部門應根據工作進度統籌進行安排。
(二)同一企業可累計享受不超過6個月的以工代訓補貼,補貼標準每人每月200元。已申請了以工代訓補貼的企業,新進人員或累計享受時間不足6個月的,可申請進行補領。同一勞動者在不同企業開展以工代訓的,補貼累計時間不超過6個月。
(三)2021年中小微企業新吸納的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并開展以工代訓的,享受以工代訓補貼時間自2021年1月1日起算。
(四)已納入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得享受補貼。企業申請補貼時應對信用情況作出承諾,各級經辦管理部門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查詢,并在培訓補貼審核撥付時一并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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