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9月29日下午,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決定。意味著成都的生活垃圾管理今后將有法可依。
生活垃圾怎樣分?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條例》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明確了各類別定義及范圍。
具體來看——
可回收物,指適宜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廢紙、廢塑料、廢玻璃、廢金屬、廢織物等;
有害垃圾,指《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家庭源危險廢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電子類危險廢物、廢藥品、廢殺蟲劑和消毒劑及其容器、廢油漆和溶劑及其容器、廢礦物油及其容器、廢膠片及廢相紙、廢鎳鎘電池、廢氧化汞電池等;
廚余垃圾,指易腐爛、含有機質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產生的食材廢料、剩菜剩飯、花卉綠植等廚余垃圾,餐飲經營者、單位食堂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餐飲垃圾以及農貿市場產生的瓜皮果核等其他廚余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廚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普通無汞電池、煙蒂等。
《條例》也明確,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標準,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處理利用需要予以調整。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專門提出,本市住宿、旅游、餐飲及相關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用品,并應當設置醒目提示標識。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在聊天對話框回復關鍵詞【垃圾分類】,即可獲取垃圾分類“小幫手” ,一鍵查詢206種日常垃圾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