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收養登記應該如何辦理呢?需要滿足什么辦理條件?下面就來看看詳細介紹。
辦理條件
1.無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不受此限)
2.年滿 30周歲;
3.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4.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備注:
1.有配偶的收養人,須夫妻共同收養。
2.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年齡應當相差 40周歲以上。(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
3.收養人只能收養 1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不受此限)
4.自 2009年 4月 1日起,公民撿拾棄嬰的,一律到公安部門報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門送交當地社會福利機構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的撫養機構撫養。
表格下載:收養登記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