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只繳納醫療保險是不滿足社保購房資格的,那么只交了養老保險滿24個月可以滿足社保購房的要求嗎?
社保連續繳納:只繳納醫療保險是不滿足社保購房資格的,那么只交了養老保險滿24個月可以滿足社保購房的要求嗎?
我是已繳納了24個月社保,其中近一個月離職時,離職當月單位僅給我購買了養老保險,其它保險未繳納,目前所在單位也未斷繳,仍然繼續在繳中。那么我這種情況可以滿足社保購房要求嗎?謝謝!
購房人提供的連續繳納的社會保險須包含養老保險,另外,“連續繳納”是指購房人在購房當月或者前一個月往前推24個月(或者12個月)連續不間斷繳納社保。根據您的描述只要養老保險未曾斷繳則符合社保購房的要求。
請問工作單位注冊地為北京。成都是由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購房的穩定就業證明需要誰開呢?
在成都限購區域內購房要求穩定就業的工作單位與社保繳存單位要一致。
關于購房資格咨詢:
1.我是金牛區戶口,社保已買15年,單位注冊地高新區。離異5年有未成年小孩。名下有2套商品房均是16年10月限購政策前購買的。我有買5城區、高新區天府新區的資格嗎?
2.我父母是18年11月投靠到我戶口上,后來我已與父母已分戶。之前你們有說限購政策前的房子不計入套數,我父母有購房資格嗎?
按照我市現行限購政策,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圍內擁有2套自有產權住房的,不具備在我市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高新區南部園區、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資格;如父母系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圍內通過投靠子女等方式進行戶籍遷移的,屬于全域遷移,父母購房時,可作為單獨家庭購房,子女家庭套數不計入自有產權住房套數。如父母原系外地戶籍居民家庭,通過投靠子女落戶本市的,父母購房時,子女家庭套數應計入自有產權住房套數。父母原系外地戶籍居民家庭,通過投靠子女落戶本市,再次通過投靠子女或其他方式進行了全域遷移的便視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父母購房時,可作為單獨家庭購房,子女家庭套數不計入自有產權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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