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發布了積分入戶常見問題解答,那么符合職稱條件的,如何提供證明?
符合職稱條件的,提供的證明具體應該怎么操作
1.成都市專業技術人才居住證積分申請表,這張表里面有一個需要“成都市人力服務中心蓋章”這一條,打了幾個電話去成都市人力服務中心,都說的是她們只負責辦理人才落戶,不負責這個,那這個章什么地方什么部門去蓋,去蓋這個章還需要帶什么資料。 2.職稱證書帶原件就可以了嗎? 3.《職稱評審表》在什么地方去下載? 4.職稱任職復印件,這個職稱任職復印件,是單位出具,還是什么地方出?
您好,該項具體要求和認定以人社部門為準,具體需向人社部門咨詢,若已達到居住證積分入戶分值線140分,可不再提供此加分項材料。
職稱如何加分?
高級職稱:加40分;
技術技能指標:
申請人屬于《成都市人才開發指引》范圍的,人才緊缺綜合指數三顆星、兩顆星、一顆星分別加20分、15分、10 分。具有高級、中級、初級職稱的,分別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級技師、技師資格的,分別加40分、30分;具有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資格的,分別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況只計最高資格得分。
其他相關信息:
居住證積分實行“隨到隨積”,每年常態化申報、查詢、公布。
申請人應在區(市)縣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下同)政務服務中心積分辦理窗口進行申報。區(市)縣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受理積分申報材料后,按照職責分工將申報材料提交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市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依據年度居住證積分入戶分值線,確定入戶資格人員,并公示入戶資格人員名單。入戶資格人員應及時辦理入戶手續,逾期未辦理,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人在居住證積分辦理過程中有異議的,可向市、區(市)縣兩級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請復核或投訴。對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予糾正。
申請人不得偽造、編造或者使用偽造、編造、虛假的申請材料,不得做出虛假承諾,一經查實,取消其當次申請積分資格,且兩年內其積分申請不予受理;已辦理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積分入戶】可查看最新的政策、積分入戶分值線、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辦事表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