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四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1)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
(2)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3)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為二等甲級以上的傷殘軍人的;
(4)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殘,相當于二等甲級以上的傷殘軍人的;
(5)農村人口中幾個親兄弟只有一個有生育能力的;
(6)盆周山區縣和經設區的市批準的盆地內的山區鄉(不含其行政區域內的平壩、丘陵、河谷地帶)的農村人口中,缺乏勞動力的獨生女戶;
(7)盆周山區縣的邊遠高寒大山區的農村人口中的獨生子女戶;
(8)婚后患不育癥,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一個子女后懷孕的。
2、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1)因喪偶再婚的,再婚前喪偶一方子女不超過兩個,另一方無子女的;
(2)因離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
備注:前款所稱無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養和生育或者收養后子女死亡的。
辦理材料
1、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需準備以下材料:(1)再生育申請表(夫妻雙方簽字);
(2)夫妻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審核,復印件簽名提交;
(3)夫妻現僅有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4)病殘兒醫學鑒定書(限于設區的市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組出具)原件;
(5)夫妻雙方照片3張。
2、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需準備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請表(夫妻雙方簽字);
(2)夫妻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審核,復印件簽名提交;
(3)夫妻現僅有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4)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證明材料;
(5)夫妻雙方照片3張。
3、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為二等甲級以上的傷殘軍人的,需準備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請表(夫妻雙方簽字);
(2)夫妻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審核,復印件簽名提交;
(3)夫妻現僅有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4)傷殘軍人證及復印件。
(5)夫妻雙方照片3張。
4、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殘,相當于二等甲級以上的傷殘軍人的,需準備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請表(夫妻雙方簽字);
(2)夫妻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審核,復印件簽名提交;
(3)夫妻現僅有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4)殘疾證及復印件;
(5)因公致殘證明材料。
(6)夫妻雙方照片3張。
5、農村人口中幾個親兄弟只有一個有生育能力的,需準備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請表(夫妻雙方簽字);
(2)夫妻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審核,復印件簽名提交;
(3)夫妻現僅有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4)縣級及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其他親兄弟(姐妹)無生育能力證明;
(5)村(社區)出具的其他親兄弟(姐妹)無生育可能的證明材料;
(6)夫妻雙方照片3張。
6、盆周山區縣和經設區的市批準的盆地內的山區鄉(不含其行政區域內的平壩、丘陵、河谷地帶)的農村人口中,缺乏勞動力的獨生女戶的,需準備以下材料:
(1)再生育申請表(夫妻雙方簽字);
(2)夫妻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含子女)原件供審核,復印件簽名提交;
(3)夫妻現僅有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4)夫妻雙方照片3張。
·表格下載:再生育申請審批表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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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1、根據自身情況,提前準備辦理所需相關材料
2、申請人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生部門現場辦理
3、申請人提交辦理材料,由辦理機構審核通過后發給生育服務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婚育信息僅需省內核查的10個工作日,婚育信息需跨省協查的,20個工作日辦結(備注:辦理時限以申請人到現場審核確認時間起開始計算)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生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