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車輛購置稅減半政策什么時候結束?成都車輛購置稅減半政策截止時間是什么時候?具體詳情參看正文。
成都車輛購置稅減半政策什么時候結束?
2016年12月31日。
具體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也就是說,購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后的,在減稅范圍的車輛,可以享受減稅政策規定。
如何判定車輛購置日期?
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符合規定的車輛沒有享受到減稅政策該怎么辦?
答:購置了符合減稅規定的車輛,但由于種種原因按10%稅率全額繳納了車輛購置稅的,多征稅款可向車輛購置稅的征稅部門申請退還。
其他問題解答:
我買的是新能源汽車,也能享受減稅政策嗎?
答: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規定的新能源汽車,享受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政策。
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應在什么時候納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的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稅款應當一次繳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