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兩個人因為愛情而步入婚姻的殿堂,最后因為種種原因而走到了離婚的地步,很多人想知道離婚財產如何轉移,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下離婚財產如何轉移的相關內容吧!
離婚財產如何轉移
1、當事人雙方發生離婚訴訟一方感覺到對方有轉移的動機的,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具備的條件
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3、申請財產保全的程序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可以在起訴前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本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后,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當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的,解除財產保全。
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經審查可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當事人提出訴前保全未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當事人對財產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