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該符合戶籍或者人才資格要求,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3年內未有房產轉移記錄,未享受政策性住房。
成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1、申請人具有保障性住房項目所在地戶籍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條件并經認定取得人才資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申請之日起前3年內無自有產權住房轉移記錄(含住房離婚析產記錄);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享受過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等政策性住房或已按規定騰退.
家庭成員關系
申請人已組建家庭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保障性住房,申請人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應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列為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不影響其達到規定年齡后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申請人父母、申請人配偶父母、年滿十八周歲的未婚子女可自愿選擇是否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選擇作為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視同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自2025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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