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5年1月1日起,成都市本級公租房按照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評估價格的40%、70%和廉租租金三檔實行差別化租金。
成都市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如何認定?
公共租賃住房按照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評估價格的40%、70%和廉租租金三檔實行差別化租金。
承租人是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或年收入不高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50%的個人,按照廉租租金標準執行;
承租人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60%的家庭(個人),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的40%執行;
承租人人均年收入不高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家庭(個人),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的70%執行。
其中市場評估價格由具備資質的評估公司,根據房屋品質,結合同區域、同時間周邊房屋的租金評估所得。
舉例說明:以2023年成都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例,人均月收入=(57000元÷12月)×50%=2375元,就可以申請廉租租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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