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成都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即日起成都可以申請“商轉公”貸款了。
一、商轉公貸款對象
在成都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
小貼士
注: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是指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將尚未結清的本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原商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
貸款所購住房是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修建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受理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滿法定退休年齡。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
(三)申請貸款時,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公積金賬戶狀態為正常,單位職工已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至少6個月、貸款申請當月與最近繳至月份的間隔不超過2個月,靈活就業繳存人已繳存公積金至少12個月。
(四)借款申請人是原商業貸款借款人,是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產權人。
(五)原商業貸款尚未結清,銀行已同意提前償還該筆貸款。
(六)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是借款申請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唯一住房,已取得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產權明晰、無糾紛,除原商業貸款對應抵押外,未設立其他抵押、居住權,不存在查封等權利限制情形。
(七)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
(八)有較穩定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成都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
(十)成都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借款申請人的配偶、其他產權人及其配偶應作為共同申請人,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并承擔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
商轉公貸款記錄為一次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下同)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注: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之一的:
1.當前貸款逾期或擔保人代償的。
2.近兩年內連續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計逾期6次(含)以上的。
3.存在呆賬、核銷、止付、被強制執行等情形的。
(二)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三)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
(四)被納入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登記的。
(五)樓齡超過30年、磚木結構、無獨立廚衛的;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認定為已改變產權用途的;存在其他不宜處置情形的。
(六)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商轉公貸款安全情形的。
三、貸款金額
商轉公貸款的可貸金額根據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貸款公式計算的額度、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住房價值、還貸能力等因素,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后,取最低值并向下確定為1000元的整數倍。
(一)住房價值
1.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不超過住房價值的80%,借款申請人近兩年內連續逾期2期或累計逾期4-5次的不超過70%。
2.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以貸款銀行證明為依據。
3.住房價值按成交價格、評估價格中的最低值認定。
(1)成交價格以辦理原商業貸款時經住建部門確認的網簽備案合同價款為準。
(2)評估價格以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住房價值為準。
(二)還貸能力
借款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的50%。家庭月收入認定按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執行。
商轉公貸款的可貸期限根據公積金貸款期限、原商業貸款剩余還款期數等因素,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后,取最低值并向下確定為12個月的整數倍。
四、貸款期限
(一)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不超過抵押房產剩余的土地使用權年限。
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
(二)原商業貸款剩余還款期數以貸款銀行證明為依據。
五、貸款利率
商轉公貸款利率及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六、申請材料(未注明復印件的均為原件)
注:成都商轉公簡化材料收取,將借款人提供資料的數量由11件精簡為4件。
(一)不再收取購房合同或協議、原商業貸款借款合同。
(二)不再收取不動產登記信息摘要。
(三)不再收取委托扣款卡復印件。
(四)不再收取收入證明材料。
原所需材料:
(一)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二)戶口簿(首頁和借款申請人本頁、未成年子女頁)原件和3份復印件。
(三)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離婚的生效文書)原件,單身須現場聲明。
(四)《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
(五)登記機關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不動產登記信息摘要,2份。
(六)原商業貸款銀行出具的《提前償還商業貸款的函》。
(七)原商業貸款的借款合同(應含抵押條款),原件和1份復印件。
(八)經住建部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和1份復印件。
(九)借款申請人在貸款受理網點申請貸款時,可在柜臺打印《個人及家庭房屋登記信息》(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十)委托扣款(還款)賬戶:符合所選擇貸款銀行要求的主借款人的個人借記卡Ι類卡原件和2份復印件。
(十一)收入相關資料:
1.單位繳存職工的月收入,原則上以繳存基數為準。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與申報的工作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代繳關系說明等資料佐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2.個人自愿繳存者的月收入,以繳存基數為依據。繳存基數5000元以上的,還需另行提供最近不少于6個月的銀行收入流水、社保參保繳費資料等佐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3.靈活就業繳存人的月收入,提供最近不少于12個月的社保參保繳費資料或所得稅完稅證明、代扣代繳稅憑證,可進一步提供銀行收入流水和租賃合同、合伙協議、股權分紅、進/銷貨單據、經營賬戶銀行流水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4.未繳存公積金的共同申請人的月收入,提供最近不少于12個月的銀行收入流水或社保參保繳費資料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十二)繳存公積金相關資料:
1.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的繳存人,以及辦理過跨中心轉移接續、需要根據原繳存提取記錄計算貸款額度的繳存人,需提供對應中心出具的繳存使用證明、附有記賬日期的繳存提取明細,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2.如借款申請人授權成都公積金中心通過住房公積金共享平臺等渠道查詢,且能取得查詢結果的,則不需要自行提供。
(十三)成都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七、辦理流程
借款申請人到貸款受理網點填寫書面貸款申請,提交申請資料→貸款受理網點進行受理、調查、初審→成都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查、審批→貸款銀行與借款申請人簽署借款合同等貸款手續→借款人辦理順位抵押登記→貸款銀行領取抵押登記證明等資料→成都公積金中心核準→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貸款銀行通知借款人領取借款合同。
將協調15家貸款合作銀行優化《提前償還商業貸款的函》出具和傳遞環節,通過行內傳遞函件來代替借款人跑路。
點擊查看:商轉公貸款簽約銀行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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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成都公積金中心https://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2/2024-10/14/content_f51a1e6fb3734509b61df949292e78c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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