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都江堰戶籍單身居民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社區、鎮人民政府 (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材料見正文。
都江堰戶籍單身居民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社區、鎮人民政府 (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我市戶籍住房困難單身居民:
(1)個人年收入在4萬元以下(含4萬元);
(2)具有我市城鎮戶籍,年滿35周歲(成年孤兒除外);若申請人未滿35周歲,則需在我市城區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交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3)無自有產權住房(含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城鎮住房、農村住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及其他用途房屋,且未承租公房。
申請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籍簿、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無工作的單身居民提供個人收入承諾)、房屋信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未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還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申請對象為成年孤兒且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需提供民政部門或社會福利機構的相關證明等資料。
政策來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http://www.djy.gov.cn/dyjgb_rmzfwz/c161519/2023-07/05/content_6535d27e2f2e496c95407299ba8891e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