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都江堰戶籍家庭應當向主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鎮人民政府 (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材料見正文。
都江堰戶籍家庭應當向主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鎮人民政府 (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需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家庭年收入在8萬元以下(含8萬元);
(2)家庭人口兩人(含兩人)以上,其中主申請人必須具有都江堰市城鎮戶口;
(3)無自有產權住房(含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城鎮住房、農村住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及其他用途房屋,且未承租公房。
申請時需提供材料
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戶籍簿、身份證、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無工作的人員提供個人收入承諾)、房屋信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等資料。
政策來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http://www.djy.gov.cn/dyjgb_rmzfwz/c161519/2023-07/05/content_6535d27e2f2e496c95407299ba8891e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