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蒲江縣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制度,具體不同的人員類別申請流程見正文。
蒲江縣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制度,審核、公示按以下流程進行:
(一)城鎮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或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申請家庭應當推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為主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戶籍簿、身份證、低保證、低收入證明、婚姻證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諾)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無工作人員提供收入承諾)、誠信申報承諾書。
新就業無房職工應當向用工單位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籍簿、學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婚姻證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諾)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誠信申報承諾書。
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含本縣戶籍農民工)應當向用工單位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居住證(或戶籍簿)、勞動(聘用)合同、婚姻證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諾)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保險繳納證明原件、誠信申報承諾書。
(二)社區在接到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對象的家庭人口、住房狀況、收入等情況進行核實并提出初審意見,將初審合格資料錄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并采集電子影像資料,縣住建局負責通過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對象基本情況進行公示。
(三)對申請享受廉租租金標準及租賃補貼的保障對象,由社區進行為期15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行公示反饋確認并將公示反饋意見錄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縣住建局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對象的公有住房承租情況及自有產權住房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意見錄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并通過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將初步符合廉租租金標準條件及租賃補貼條件的申請家庭成員基本信息傳送至民政部門低收入核對系統,由民政部門對申請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比對,并反饋比對結果。
對其他的保障對象,由社區對其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結果錄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縣住建局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對象的公有住房承租情況及自有產權住房情況進行審核,通過比對公積金繳交信息對申請對象的收入情況進行核實,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意見錄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
(四)對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且經蒲江縣住房保障信息網公示后,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縣住建局最終確認申請對象保障資格,并出具《蒲江縣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證》。認定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申請對象出具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書面通知。
(五)申請對象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30日內向縣住建局申請復核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h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對象。
政策來源:蒲江縣人民政府http://www.pujiang.gov.cn/pjxrmzf/c163074/2023-07/29/content_b46a763135f84b47b4a83959488168f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