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新都區人才獲得人才公寓購房補貼資格且當年考核考評合格的,次年第一季度向區住建局申請。
一、申請對象
經區人才領導小組報請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對新都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人才。
二、申請方式
人才獲得人才公寓購房補貼資格且當年考核考評合格的,次年第一季度向區住建局申請。
三、申請材料
1.由區人民政府出具的人才公寓購房補貼認定材料原件、復印件;
2.人才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人才與本地企業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員工提供單位在職證明原件);
4.人才公寓購房發票及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
5.人才年度考核表復印件;6.人才個人有效銀行借記卡復印件(注明開戶行)。
四、資金撥付
人才按年度取得年度考核結果后,向區住建局提出申請,區住建局根據購房補貼撥付比例統一向區政府提出申請,經區政府同意后區財政下達區住建局購房補貼資金,區住建局將購房補貼資金撥付給人才個人賬戶。
政策來源:新都區人民政府https://www.chengdu.gov.cn/gkml/uploadfiles/07110215020201/2022060815365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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