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符合條件的成都新都區人才可以選擇申請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或產業園區配套住房,具體見正文。
新都區人才公寓準入條件
申請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中A、B、C、D 類標準并經人社部門認定;
(二)與本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
(三)在成都市無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區享受過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產業園區配套住房準入條件
申請租住產業園區配套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留學回國人員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或中級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并經人社部門認定;
(二)與所在產業園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外籍人才可不提供社保證明);
(三)在成都市無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區享受過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市場租金標準
人才公寓、產業園區配套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由房源業主單位參考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的市場租金確定。符合《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中A類、B類人才免費入住人才公寓,C類人才租金收取標準按市場租金的30%收取,D類人才租金收取標準按市場租金的50%收取,產業園區配套住房的租金收取標準按市場租金的50%收取。租住人才公寓和產業園區配套住房的租金與市場租金的差額部分由區財政進行補貼。各類人才安居面積超過本細則規定安居標準的,超面積部分租金標準按照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的市場租金標準收取。
政策原文:https://www.chengdu.gov.cn/chengdu/c131030/2022-05/26/content_e8ea6d7efcc14f65839c38e3da9e8c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