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武侯區屬于成都主城區,是統一的標準,首要的條件就是需要成都中心城區的戶籍,具體見正文。
成都武侯區廉租房申請條件及房產、家庭關系要求
武侯區屬于成都主城區,是統一的標準,具體如下:
(一)申請條件
申請我市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統稱“5+1區域”)公共租賃住房(廉租租金標準)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戶籍家庭
(1)家庭人口兩人及以上,主申請人具有5+1區域城鎮戶口及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家庭年收入4萬元及以下;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擁有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家庭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總額不超過購買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總價30%。
2.戶籍單身居民
(1)5+1區域城鎮戶口,年齡在35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個人年收入2.5萬元及以下;
(3)申請人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申請人未擁有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家庭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總額不超過購買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總價30%。
(二)房產規定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轉讓房產(含出售、贈與、被征收、離婚析產或自行委托拍賣等)的,所轉讓房產面積計入自有住房面積,統一進行住房審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經濟特別困難,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轉讓房產的(不含轉讓給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的情況),應提供二級及以上??漆t院醫生診斷證明等相關佐證材料,經所屬區(市)縣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批準后,所轉讓房產面積不計入自有住房面積。
(三)家庭成員認定
1、申請家庭成員應為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
2、未滿18周歲的子女須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
3、已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選擇是否作為申請家庭成員;
4、已滿22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選擇作為申請人或申請家庭成員共同提出申請。
5、家庭成員關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與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與喪偶或離異的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弟、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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