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溫江區公租房租賃期限屆滿,需繼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于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主動向申請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提出資格復核申請。
成都市溫江區公租房續租資格復核
1.租賃期限屆滿需繼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于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主動向申請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提出資格復核申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提出初核意見,由區住保部門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續簽合同,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予以騰退或納入柔性退出管理。
2.承租公租房期間,因住房、收入、車輛、家庭成員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保障對象應主動向申請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提出資格復核申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提出初核意見,各部門按審核程序進行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根據相應條件調整租金及住房標準,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予以騰退或納入柔性退出管理。
3.對承租期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承租人確有困難難以騰退公租房的,納入柔性退出管理,需由申請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據實調查,出具書面意見后按6元/平方米/月收取租金,且不享受租金和物業費減免優惠的政策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本地寶成都房產】,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溫江公租房】可獲取溫江區公租房最新配租消息,查看申請材料,申請條件、申請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