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高新區公租房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指南來啦!包括房源信息、申請條件、材料、流程、入口等,詳見正文。
成都高新區公租房本地戶籍申請指南
一、房源信息
項目1:大源雙河四期
大源雙河四期公租房位于盛邦街886號,套一面積為50㎡,租金價格為1050元/套·月。
項目2:大源公交B站
大源公交B站公租房位于南華路1397號,其中:
標間面積為55㎡,租金價格為980元/套·月。
套一面積為57㎡,租金價格為1050元/套·月。
套二面積為95㎡,租金價格為1400元/套·月。
項目3:高新青年公寓
高新青年公寓1號公租房項目位于天府二街1325號。
高新青年公寓1 號苑南院公租房項目位于尚雅路88號。
高新青年公寓6號苑項目位于合信路811-833號。
成都高新區住房保障網上服務大廳官網入口:https://gxzb.cdhtgycs.cn/home
二、企業職工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應為有集體合租公租房需求和資格的企業、公共服務行業、公益性社會組織及成都高新區范圍內機關、學校、醫院等。用人單位為企業或其他營利性組織的,工商稅收關系應在成都高新區內。
2.申請成都高新南區公租房的,單位注冊地需在成都高新南區;申請成都高新西區公租房的,單位注冊地需在成都高新西區。
3.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職工入住時處于勞動合同期限內,并由用人單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醫療保險。
4.已婚家庭年收入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單身個人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
5.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在成都市“11+2”中心城區區域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6.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無工商注冊登記信息。
7.職工及其家庭成員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三、申請材料
(一)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文件(正本或副本復印件,蓋鮮章);
(二)《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申報匯總表》(原件,蓋鮮章);
(三)《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員工入住資格申請表》(原件,蓋鮮章);
(四)申請人(已婚含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五)申請人(已婚含配偶)社保證明、(或醫保證明)(原件);
(六)申請人(已婚含配偶)公積金繳存明細、個人貸款額度試算表(原件,如未繳存由單位出具證明蓋鮮章);
(七)申請人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個人房屋登記記錄證明(原件);
(八)申請人(已婚含配偶)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蓋鮮章);
(九)申請人(已婚含配偶)收入證明(原件,蓋鮮章);(十)上年簽訂的租賃合同(復印件,僅年審需要)。
補充:個人房屋登記記錄證明、公積金個人貸款額度試算表、個人社保繳費明細均可登錄“天府市民云”APP下載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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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流程
五、后期管理
(一)租金支付執行先付后住原則。以用人單位方式申請的,租金一年一付;租賃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內租金標準不變。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停車費、水、電、氣、光纖電視等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二)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3個月前按照原路徑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可以續租,但租賃總年限一般不超過6年。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或經審查不符合續租條件的承租人應當退出公租房。
(三)用人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公租房申請及配合主管部門落實公租房后期監督管理工作。入住員工不再滿足入住條件時,應當協同、督促入住員工及時退房并結清相關費用,若未及時退房并結清相關費用,該用人單位5年內不得再享受成都高新區有關住房保障政策。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審部門有權取消其承租資格,由公租房持有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收回公租房;承租人不配合的,將通過法律途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采取隱瞞事實、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取公租房的;
2.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租房的;
3.改變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
4.破壞或擅自裝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5.在公租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6.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租房的;
7.連續6個月不繳納租金的;
8.不再符合公租房管理辦法申請條件的,未按要求及時辦理退出手續的。
9.存在違反公租房使用規定和合同約定其他行為的。
(五)公園城市局采取鎖定房產信息、限制商品房合同備案及存量房交易備案等手段,強化住房保障群體的準入和退出管理。承租人購買商品房或存量房,需辦理合同備案及產權手續的,需先與公租房持有單位解除公租房租賃合同。注銷公租房租賃資格后,方可解除相關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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