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新津區外戶籍來津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適用本通知。
辦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請人登錄“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資料,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同一戶籍的還需提交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3.申請人與本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本區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
(二)網上審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間的工作日,各登記點在“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對申請人上傳資料、聯網審核以下材料: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居住證》及積分信息。
2.截止申請當年4月1日前,申請人已在我區連續居住滿6個月的相關材料(如申請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居住登記回執等)。
3.申請人與本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本區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
4.申請人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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