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區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2024成都青羊區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政策
總體要求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進一步規范招生入學秩序,健全義務教育公平入學長效機制,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工作原則
堅持就近入學
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區教育局依據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人數,遵循入學劃片歷史沿革,結合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新建小區、街道和人口變動等因素,科學劃定服務范圍,確保各片區之間教育資源大致均衡。片區劃定后保持相對穩定。
根據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健全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全面掌握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人數,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切實做好學位供給保障工作,保障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地入學。對服務范圍內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學校,實行一套房屋解決一個家庭的戶籍適齡兒童就近劃片入學,其他遷入的適齡兒童統籌入學。
堅持免試入學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升學規定,公辦學校實行按戶籍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入學,民辦學校實行免試電腦隨機錄取。嚴禁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簡歷等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學科成績、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嚴禁與社會組織、培訓機構掛鉤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學校須嚴格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配置師資,學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義分班并取名。
堅持公民同招
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同步招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及錄取工作均納入全省、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統一管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規定要求,優先滿足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區教育局結合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校額及班額標準,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審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并報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民辦學校補錄面向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所有學生,補錄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招生。
被民辦學校和區屬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位確認。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逾期不確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放棄已確認學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參與民辦學校補錄被錄取的,以補錄學位為最終學位。
小學入學
入學對象
1.公辦小學入學對象: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滿六周歲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
2.民辦小學入學對象: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滿六周歲,且符合民辦小學招生簡章中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
信息采集
1.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公告于4月26日發布。戶籍適齡兒童信息采集、報名均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于5月6日—17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信息采集校驗,雙胞胎(多胞胎)子女網上申請綁定。
2.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申請人須于4月1日—3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
3.集體戶子女、在青羊區居住的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兒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5月13日—17日向區教育局提交資料進行信息采集。
資料審核
5月20日—23日,因特殊情況確需到現場進行資料審核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按要求持適齡兒童與其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和實際居住地證明(法定監護人實名所屬房產證明等)到區教育局指定的登記點進行入學資料審核。
公辦小學入學
6月17日公布公辦小學劃片范圍和公辦小學入學結果。
公辦小學學位確定,根據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的實際情況,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實際居住地房產為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100%產權)的適齡兒童優先保障劃片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入學。對學位緊張的學校,一套房屋解決一個家庭的戶籍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其他遷入的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入學。
入學審核工作結束后至新學期開學前,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進行信息采集校驗、報名的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公辦小學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民辦小學入學
民辦小學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經區教育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學校招生簡章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網上報名
1.自愿就讀民辦小學且符合民辦小學招生簡章中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須于6月3日—6日進入“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選擇“民辦小學報名”進行網上報名。
2.每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可在認真閱讀民辦小學招生簡章后,自愿填報一所民辦小學。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所有民辦小學招生均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任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招生報名。
組織錄取
民辦小學招生錄取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6月18日區教育局組織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并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公布結果。
學位確認
被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學生,其法定監護人須于6月24日—25日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公辦或民辦學位確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逾期不確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放棄已確認學位的,須在新學期開學前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6月26日,民辦小學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補錄的,由區教育局審核并報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補錄計劃。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補錄報名,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適齡兒童可報名參加補錄。6月28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小學補錄并公布結果。參與民辦學校補錄被錄取的,以補錄學位為最終學位。
入學告知
1.公辦、民辦小學完成招生入學錄取工作后,以發布公告或發放入學通知書等形式告知適齡兒童家長入學報到相關信息。
2.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于7月3日—7月5日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查看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并按時辦理入學報到。
初中入學
入學對象
1.在青羊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4月22日—26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小學畢業信息核對;回蓉生(在成都市外小學就讀、回青羊區就讀初中的青羊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進行信息采集;雙胞胎(多胞胎)子女網上申請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2.在青羊區外、成都市內就讀的青羊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須于畢業信息采集前向現就讀小學提供戶口簿和監護人房產證明,由現就讀小學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上傳材料,經青羊區教育局審核后,在青羊區入學。
3.回蓉生于4月22日—26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經青羊區教育局審核后,在青羊區入學。
4.隨遷子女需在青羊區初中入學的,申請人須于4月1日—3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青羊區入學。
網上報名
1.公辦初中網上報名
6月5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查詢公辦初中升學對應區域。
6月18日—21日,市直屬學校網上報名,每位符合條件的學生可自愿填報一所市直屬學校。
2.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民辦初中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等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并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辦一貫制學校在籍小學畢業生,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報名參加直升。
6月18日—21日,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本市學籍小學畢業生、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學生進行民辦初中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可自愿填報一所民辦學校。
7月8日,經區教育局審核,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補錄的民辦學校補錄計劃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7月9日,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小學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補錄。
所有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均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招生報名。
組織錄取
1.公辦初中學校錄取
6月26日,市教育局組織開展市直屬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被市直屬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以及區屬公辦學校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被市直屬學校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其法定監護人放棄市直屬學校學位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7月2日,區教育局公布區屬公辦初中劃片范圍。
7月4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區屬公辦初中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2.民辦初中學校錄取
6月11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生錄取或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民辦一貫制學校報名直升人數超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剩余學位實行網上報名,電腦隨機錄取。已被校內直升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其他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錄取。
6月13日,區教育局審核民辦一貫制學校電腦隨機錄取計劃,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6月27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初中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7月11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初中學校補錄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小學畢業生,仍按公辦初中學校入學辦法入學。
學位確認
7月5日—6日,被民辦初中學校和區屬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學位最終確認。逾期不確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放棄已確認學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參與民辦補錄被錄取的,以補錄學位為最終學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結束后至新學期開學前,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原因未進行信息采集的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申請入學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入學報到
7月12日—13日,學生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其它群體入學
隨遷子女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2〕13號)及成都市青羊區教育局等八部門印發的《成都市青羊區關于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細則》(成青教〔2022〕133號)的相關規定辦理。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申請就讀青羊區公辦小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在青羊區小學畢業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隨就讀小學劃片入學;在青羊區以外小學畢業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殘疾兒童少年
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權利;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開展入學評估,通過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逐一做好入學安置工作,并落實“一人一案”。
優撫對象子女
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其他
法定監護人(父或母)一方或雙方為成都市青羊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為成都市外戶籍的,由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請,并出具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證明、法定監護人戶籍證明、監護關系證明、在青羊區合法居住證明、成都市社保和勞動合同等材料,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按規定做好在青羊區居住的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其法定監護人為青羊區戶籍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后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時,家長可自愿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因電腦隨機錄取導致多子女不能同時就讀同一學校(校區)的,家長可于5月24日—28日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擬入學小孩與已在讀大孩就讀同一學校(校區),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5月31日,區教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讀申請審核結果。
工作要求
促進優質均衡發展。大力實施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推進優質教育資源遠程輻射,用好“蓉易學”教育資源共享平臺,實現兩端學校教師備課、授課、教研、評價“四同步”;用好教師共享中心資源,促進優質教育人才共享,優化師資配置;推進集團化發展,支持區域統籌調配教育資源,鼓勵優秀教師跨校走教,促進校際均衡。
落實控輟保學職責。學校要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證明,于5月20日—23日報區教育局指定的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點批準。延緩入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期滿后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強化招生計劃管理。在招生入學系統和學籍系統中明確設置各學校招生計劃數,落實招生計劃剛性執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學是申請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的必要條件之一。
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充分運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實行一網通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簡化入學手續。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義務教育學籍注冊須通過全市統一入學平臺采集和審核,不得為違規選拔、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確保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結果和學籍注冊一致,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報名注冊學籍時實行逐一核對、批量導入。嚴格轉學管理,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不得強迫學生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相關學校承擔責任;學校不得以增班轉學方式選拔學生。區教育局定期開展義務教育學籍異動情況監測、通報,堅決防止通過轉學提前搶挖生源。
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和省教育廳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三個嚴禁”要求,公開投訴舉報電話,加強社會監督;區教育局將招生違規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和教師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優評先相掛鉤。對違反招生入學規定的學校和責任人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其中,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給予壓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依法取消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掛鉤招生等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列入“黑名單”。
加強宣傳引導。各學校要落實“陽光招生”,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及時主動公布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加強對招生入學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宣傳解讀。區教育局通過門戶網站和官方微信公眾號向學生家長宣傳招生入學政策,提醒家長切勿輕信各類不實招生信息,嚴加防范,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謹防上當受騙,以免遭受損失。建立教育與公安、網信等部門等聯動機制,嚴肅查處以招生入學或轉學等名義謀取利益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注:本實施細則發布后,若有相關事宜調整,青羊區教育局將適時向社會公布。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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