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1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政策繼續保持雙軌并行,已辦理居住證積分的按積分制入學申請辦理,申請對象為:1.外地戶籍來蓉就業居住人員隨遷子女;2.本市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
(一)適用對象不變
1.外地戶籍來蓉就業居住人員隨遷子女;
2.本市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為一個區域,其它區(市)縣分別作為一個區域。
溫馨提示:成都東部新區到本市其他區域居住就業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可按要求向居住地所在區(市)縣提交申請。
(二)申請類型不變
繼續保持雙軌并行,已辦理居住證積分的按積分制入學申請辦理;
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按條件要求(見下文)進行申請辦理。
(三)申請條件不變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隨遷子女入學仍以“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具體來講:
已辦理居住證積分的申請人
自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積分達15分及以上(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本市合法穩定住所,在該區域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其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證(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申請人
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居住證(地)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在蓉辦理的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與該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在該區域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自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如申請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產證等);
?。?)自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已在本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居住證持有人或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居住證(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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