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本地寶為您帶來2016成都進城務工子女入學政策解讀。包含理時間、地點有什么規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進城務工人員和其隨遷子女不在同一戶籍的,能否申請接受義務教育……
一、辦理時間、地點有什么規定?
答: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為其子女辦理入學申請,時間為5月的工作日,辦理地點為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特別提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
《成都市居住證》、《成都市臨時居住證》持證人在其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申請辦理,辦理過程中遇到實際問題可電話咨詢《成都市居住證》、《成都市臨時居住證》所在地各相關職能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為其子女申請入學(以下簡稱申請人),需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復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成都市居住證》或《成都市臨時居住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
3.申請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區就讀的,須提供申請人與中心城區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中心城區內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申請子女在本市郊區(市)縣就讀的,須提供其與該區(市)縣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該區(市)縣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4.持《成都市居住證》申請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持《成都市臨時居住證》申請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繳費累計時間在申請入學登記前24個月內,且申請入學當月及之前3個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5.截止5月31日,申請人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