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攀枝花將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2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通過攀枝花開、云閃付、建行生活等三個平臺在全市范圍發放2023“暖冬樂享·花在花城”消費券。
攀枝花2023“暖冬樂享·花在花城”消費券
領取時間: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當前經濟運行持續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辦發〔2023〕32號)文件要求,加快消費恢復提振,全面釋放消費潛力,攀枝花將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2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通過攀枝花開、云閃付、建行生活等三個平臺在全市范圍發放2023“暖冬樂享·花在花城”消費券。
消費券分為
零售(家電)券、餐飲券
零售(家電)券:
滿200元減50元、滿400元減100元、滿600元減200元。
餐飲券:
滿100元減30元、滿300元減70元、滿400元減100元。
如何領取?
消費者打開攀枝花開APP、云閃付、建行生活,進入“2023‘暖冬樂享·花在花城’消費券”領取頁面。
掃碼下載攀枝花開APP
領取張數:每輪消費券發放時,消費者可同時在3個發放平臺APP搶券。攀枝花開、云閃付、建行生活APP上均可搶領零售(家電)券、餐飲券,每人每輪每種面值限領1張總數不超過2張;建行生活可搶領滿減住宿券,每人限領1張(不限面額),云閃付隨機立減住宿券到店領取,每人限領1張。
使用規則
1.消費券搶購成功后,消費者在攀枝花開APP底部菜單“我的”-“我的訂單”-“待消費/收貨”中選擇已搶到的消費券-到可用門店后點擊“去使用”出現消費二維碼-商家掃碼核銷后抵扣對應代金券金額完成使用。消費券須到現場核銷,每次限用一張,可與商家促銷活動疊加使用,消費金額需大于等于消費券金額。
2.消費券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未使用,可在攀枝花開APP底部菜單“我的”-“我的訂單”-“待消費/收貨”-點擊過期代金券-申請退款(1-2個工作日原路返還)。如活動結束7天后未申請退款的,后臺直接人工全額退款,原路返還。
3.消費券須當面核銷,不可充值、提現,不可轉贈、轉讓他人,不可售賣,不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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