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自2025年1月1日起,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設置1個綠色物流示范區,附近部分道路將限行、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綠色物流示范區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一)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進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設置1個綠色物流示范區。具體措施如下:
一、實施區域
西三環路四段(不含)、蜀漢路(不含)、中環路(不含)、清江中路(不含)、清江西路(不含)的合圍區域。
二、實施對象
成都籍、外地籍貨車。
三、實施內容
每日7:00-21:00禁止實施對象在西三環路四段(不含)、蜀漢路(不含)、中環路(不含)、清江中路(不含)、清江西路(不含)的合圍區域內所有道路通行。
四、以下車輛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一)新能源貨車。
(二)八類持有貨車電子通行碼的貨車中保證基本生產生活的冷鏈運輸車、三綠工程車。
(三)軍車、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和中國郵政專用車等特種貨車。
五、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罰。
六、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