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眉山主城區對貨運車輛、工程車輛、黃標車禁止和限制通行的基本原則是分類管理、分級配送,便利通行,放管并重、規范高效。
關于眉山主城區貨運、工程車輛、黃標車禁止和限制通行的通告
一、禁止、限制通行原則
眉山主城區對貨運車輛、工程車輛、黃標車禁止和限制通行的基本原則是分類管理、分級配送,便利通行,放管并重、規范高效。
二、禁止通行區域
主城區:蘇堤南路—千禾大道—國道245線—一環西路—湖州路—穎州南路—穎州北路—徐州路—二環西路—三蘇大道—鐵環路—眉州大道—鐵環東路北段—阜成路西四段—玉屏街—科工園三路—東坡大道—科工園二路—濱江大道—濱江路中一段—蘇堤路構成的封閉區域內所有道路(含以上道路)。
在以上封閉環線外圍區域禁行道路:眉州大道(鐵環東路至本草大道段、眉山岷江二橋至岷東大道段)、濱江大道(眉山岷江二橋至彭山區交界處段)、太和大道、眉山岷江一橋、順江大道(上臾路至尋江路段)、崇禮大道(岷江一橋至江白路段)、仁壽路北段、仁壽路南段、富牛大道(植物園路至大學路段)。
三、禁止通行車輛
(一)貨運車輛:重型、中型載貨汽車、掛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農用車)。
(二)工程車輛:混凝土攪拌車、挖掘機、裝載機、吊車等專項作業車。
(三)黃標車: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低于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四、限制通行車輛及時段
(一)每日23:00至次日6:00,允許配送貨車進入主城區禁止通行區域配送貨物(以上時段不需辦理入城證),其余時段不得通行。城市配送貨車是指從事貨物運輸服務的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
(二)輕型、微型載貨汽車,新能源配送貨車允許在每日7:00至9:30、17:00至19:30以外的時段進入主城區禁止通行區域配送貨物(以上時段不需辦理入城證)。
五、貨運、工程車輛入城證辦理
對確需進入禁行區域的禁行車輛和在限行時段內需要進入禁行區域的限行車輛按以下規定辦理《入城證》。
(一)運送鮮活農產品、生產生活必需品車輛,應當提前到目的地所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入城證》,并按規定時間、線路、速度行駛。
(二)涉及工程建設的所有商砼、渣土、砂石運輸車輛,需依次報經住建、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同意后,持上述部門批準證明到目的地所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入城證》,并按規定時間、線路、速度行駛。
(三)低速載貨汽車(農用車、拖拉機)、黃標車的入城申請不予受理。
(四)太和鎮涉及生產生活貨車、工程車輛需進出該區域的,鼓勵從簡蒲高速眉山北站上下,如特殊情況可提前到轄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入城證》借道主城區外圍道路通行。
六、繞行線路提示
凡過境貨運、工程車輛和黃標車須按如下線路繞行(雙向通行)。
(一)東西向過境貨車繞行線路調整為:
G351線(洪雅、丹棱方向)—工業大道—南環線西段—工業環線—進站路—G245線(松江場鎮)—南環線東段—岷東大道—G351線(仁壽方向)。
(二)南北向過境貨車繞行線路調整為:
1.岷江以西:工業大道(彭山方向)—南環線西段—工業環線—進站路—G245線(樂山方向)。
2.岷江以東:岷東大道(彭山方向)—南環線東段—G245線(樂山方向)。
七、法律責任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車輛及駕駛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8日起實施,2021年5月10日發布的《關于眉山中心城區貨運、工程車輛、黃標車禁止和限制通行的通告》作廢。有效期2年。
特此通告。
眉山市公安局
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政府
眉山市交通運輸局
眉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眉山市生態環境局
眉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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