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廣元市實施城市貨運機動車交通管制,管制對象有各類貨運汽車、專項作業車、掛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低速載貨汽車(農用車)、拖拉機等。
一、管理車輛
普通載貨汽車、掛車、牽引車、罐式載貨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低速載貨汽車(原三四輪農用車)及拖拉機。
不包括軍用、警用、消防、救險貨車,環衛、衛生、城管、郵政等市政民生保障貨車,市城區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貨車,以及多用途貨車(皮卡車)、新能源輕型及以下廂式和封閉式貨車。
二、管理道路
(一)城市核心區道路:國道542(大石段)居然之家路口—利州東路三段—德緣路(東二環)—北二環—西二環—濱江大道袁家壩路口—國道212(王家營段)及嘉陵江大橋—國道212線(塔山灣段)—南山隧道—萬龍路—明月路—米倉路—澳體大橋等道路(不含)合圍區域的城市道路,興安路及以南與利州東路三段德緣路以東路段(不含)合圍區域的道路,嚶鳴路及以西的教育園區道路,以及國道542嚶鳴路至居然之家路段、大石濱河北路快樂大橋至居然之家路口路段、國道212線大石濱河南路、大石快樂大橋、萬緣東路、濱江大道。
(二)城市瓶頸道路:市城區德緣路(東二環)—利州東路三段—國道542居然之家路口路段,以及萬龍路雷家河大橋西路口—萬龍路—明月路—米倉路—澳體大橋等道路。
三、管理措施
(一)城市核心區道路
1.每日7:00--10:00、17:00--21:00交通高峰時段禁止貨車通行。
2.每日7:00--10:00、17:00--21:00交通高峰以外的時段,限制貨車通行。因生產、生活、經營、施工等物資運輸確需進入城市核心區道路通行的貨車,應事先根據需要提交相關手續,分類申請通行手續。輕型及以下貨車,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限制8噸以下的橋梁、高架等路段除外),可以在交管12123APP申請臨時、短期、中長期城市貨車通行碼;其他貨車可在交管12123APP申請臨時城市貨車通行碼,也可就近到市城區交警執法崗亭申辦臨時城市貨車通行手續。
(二)城市瓶頸道路
每日7:00--10:00、17:00--21:00交通高峰時段禁止貨車通行。
上述管理措施適用于常態交通條件的貨車。危險貨物運輸貨車及重污染、惡劣天氣等應急情況下貨車通行按照其它規定執行。本通告將自2023年1月3日起施行,之前發布的市城區貨車通行管理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按照本通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