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節、勞動節各增加1天。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節、勞動節各增加1天
據此對放假調休原則作進一步優化完善,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春節自農歷除夕起放假調休8天,國慶節自10月1日起放假調休7天,勞動節放假調休5天,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放假調休或連休3天(如逢周三則只在當日放假),國慶節放假如逢中秋節則合并放假8天,具體如下: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4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周六、周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周六、周日,則不補假。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統一放假調休,結合落實帶薪年休假等制度,實際形成較長假期。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法定節假日假期前后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6天。
來源,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11/content_6986380.htm
放假日歷圖(來源:國務院客戶端,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BuawS-2n-VE5Vss-DsAz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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