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巴中的管控地區具體名單及相應管控措施見正文,未達到居家健康監測條件和拒不履行防控義務的會實行集中隔離管控。
市內人員流動管控措施
對巴州區宕梁、回風、江北、玉堂、東城、西城及時新等7個街道部分區域嚴格控制人員流動,市民除接受核酸檢測和緊急就醫等,原則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門、不扎堆、不聚集。恩陽區、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和巴中經開區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巴州城區,確需前往的,需持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按當地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執行。
市外人員來(返)巴政策
一、近7日以來,有省內高、低風險區和省外旅居史的來(返)巴人員須主動通過“四川天府健康通-社區報備”小程序或電話、短信等方式報備,積極配合做好防疫措施。所有省外來(返)川人員在入川時,需申領“四川天府健康通”,并掃“入川碼”后通行,分類實施風險人員管理。
二、重點關注青海、甘肅、寧夏、內蒙古、廣東省、河南、福建、黑龍江、山東、山西、湖南、河北、遼寧、云南、天津、陜西、重慶,我省成都、阿壩,及其他有疫情發生的地區疫情動態。
三、對7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巴人員,自抵達日起實行7天居家隔離,隔離第1、3、5、7天進行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施集中隔離)。
四、對近7日內有西藏、新疆等有疫情發生的省(市、區)低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巴人員,須要求“點對點”閉環轉運,嚴格落實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要求單人單間居住,使用單獨衛生間,期間不得外出,實行3次上門核酸采樣(每次間隔24小時及以上),第3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具后,方可正常出行。對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按目的地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執行。
五、省外其他無疫情地區來(返)巴人員在入巴后嚴格落實“入川即檢”,做好3天3次核酸檢測(每次間隔24小時及以上),第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具后方可有序流動,但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前往重點公共場所;若目的地為臨時管控區域,則按當地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執行。
六、省內有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的人員原則上不來(返)巴,確需來(返)巴的,需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出具報告時間為準),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分高、低風險區進行分類管控。
七、貨車司乘人員繼續分類實行“即采、即走、即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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